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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盖村委章,先补陈年“提留” |
◎寿光北柴东村许多村民有相同经历,称未见到相关账目 ◎律师称村委不应限制合法使用公章,村民可投诉或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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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龙的女儿缴纳提留款后,北柴东村村委所开具的收款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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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光市化龙镇北柴东村村民王文龙遇到一件烦心事,他的女儿婚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到北柴东村村委盖章时,被告知需交清他们家所拖欠的500元提留款,否则不予盖章。“我女儿为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无奈补交了所谓的提留款。”1月14日,王文龙等多名村民致电本报反映,他们村村民只要需要村委加盖公章,都会被要求补交提留款。对此,律师表示,该村村委做法不合理,村民可以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村民反映 女儿盖章替父缴提留 提留款如今已成为大家的回忆,可是这一时过境迁的词语却给寿光市化龙镇北柴东村村民王文龙带来了烦恼。“都过去好多年了,为什么一直没人通知我欠着提留款,偏偏在女儿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村委加盖公章的时候提出来。即便我欠着提留款,为什么要让女儿来补交?”王文龙说,虽然女儿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时已缴纳500元提留款,但他是近几天才得知此事的,这让他觉得自己亏欠女儿。为此,王文龙曾与村委会主任理论过,但女儿缴纳的提留款一直没退回。 “既然我欠着村委的钱,就应该拿出字据。”王文龙气愤地说,他至今没见到自己欠钱的字据。而提留款这一收据名目,多年前国家就已取消,为何村委还让他们补交? 据王文龙介绍,除他的女儿外,他们村还有不少村民到村委加盖公章时遇阻。“我们村村民的孩子上学办理贫困生补助、村民迁移户口需要加盖村委公章时,如果不付清提留款,村委一律不给盖章。”王文龙说。 随后,王文龙向记者出示了该村村委所开具的收据,上面显示的收款项目是“尾欠款”500元,收款日期为2012年2月22日。 “村委肯定是知道现在收取提留款不合适,所以才写了个尾欠款的名目,但对方已经说明,这笔钱就是我们拖欠的提留款。”王文龙说。 记者探访 不少村民认为不合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村已经出嫁的胡女士也有相同的经历。2011年,她需要迁移户口,因为她的父亲拖欠提留款,北柴东村村委要求她交清才能给盖公章。据了解,胡女士的父亲在30岁时双腿残疾,一直是村里的五保户。当她得知父亲还欠着村委提留款七八千元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当时父亲干不了农活,而我和哥哥也还小,根本没有能力缴纳提留款。”胡女士说,开始时村委让她交清5000元提留款,在亲戚帮助下,她交了500元后村委给盖了章。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村村民王女士和隋先生,他们都认为到村委盖章,需先清提留款不合理。隋先生说,在多年前,国家就取消了提留款,现在村委让需要盖公章的村民补交,显然不合理。王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说:“现实版的‘父债子还’在我们村上演,父辈所欠的提留款,咋能让孩子需要盖村委公章时补交呢!” 随后,记者与该村村委会王主任取得了联系,但当记者说明身份后,对方立即称自己有事,挂断了电话。 当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化龙镇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不知道此事,但会尽快调查核实。当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该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时,对方称,他们的领导开会去了,对于此事,他们都不知情。 律师说法 村委做法欠妥可投诉 记者了解到,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我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 当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志杰。王志杰表示,提留款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国家早已取消,村委还要收取“陈年旧账”,显然是不合理的。村民因个人的合法行为需要使用村委公章,村委应该予以支持而不是加以限制。村民们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文/图 本报记者刘晓梅 本报见习记者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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