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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来商陪女,先抢后猎色 |
◎高密于某收入不低,为寻刺激与人结伙冒充警察作案 ◎民警调取酒店监控发现疑点,目前两嫌犯均已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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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为实施作案,从网上买来的警用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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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男青年于某是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月收入四五千元。为寻刺激,他买来假警服及手铐等警用装备,与青州男青年赵某合伙冒充警察,召来“商陪女”,以恐吓、殴打的方式索要罚款,并强迫对方提供性服务。奎文警方调取酒店监控发现疑点,将两名嫌犯逮捕归案。1月15日,记者获悉,目前于某、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买来假证手铐扮警察 在日常生活中,有车的市民在停车时,车窗上经常会被人放置一些广告小卡片,上面印有美貌女郎的联系电话及服务项目。而今年20岁的妙龄女子朱某,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或在媒体上刊登“商务陪同”广告揽活,殊不知一双眼睛已经盯上她。 今年29岁的男青年于某是高密人,中专毕业后,在其父亲同事的一家工厂干销售经理,每月收入在四五千元,公司还为其配备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今年26岁的赵某是青州人,初中毕业后开始四处打零工,由于性格软弱经常被人欺负。去年年初,赵某再次失去工作,为了生计,他开始从媒体上寻找工作岗位。去年3月份,他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并通过电话询问了面试地点,而负责面试的正是于某,两人自此相识。此后,赵某决定死心塌地的跟着于某干。赵某并不知道,2008年10月,于某曾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获刑。 去年年底,于某从网上花500元买来两套假警服、一副手铐和一个假警官证。“我带你到潍坊城区抓卖淫的吧?”于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赵某,赵某当即表示赞同。 今年1月8日晚10时许,于某开车载着赵某来到潍坊城区,并在奎文区一家星级酒店开了房间。两人入住后,打电话联系朱某提供服务。随后,赵某按照部署返回车内,伺机前去“查房”。 设圈套逼商陪女就范 十几分钟后,衣着性感的朱某敲开了于某的房门。见鱼儿上钩,于某喜不自胜,在催促朱某洗澡的同时,他到房间外拨打了赵某的电话,示意可以行动了。赵某接到指示后拿着“警服”便冲入了电梯,并在电梯内完成换装。 “查房!快开门……”赵某在进门的同时大声喝道。朱某围着浴巾从卫生间内跑出,连忙问于某怎么办。“我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民警,这是我的领导。”赵某指着于某介绍道。与此同时,于某掏出了“警官证”。 朱某顿时瘫坐在了地上,不知该如何是好。随后,于某将赵某支开,开始询问朱某的姓名、家庭住址,并要求她写在纸上。朱某提出先穿好衣服,但遭到拒绝。朱某出于害怕,将真实信息写了出来,但于某以信息是假的为由,狠狠地抽了她几耳光。 “卖淫是要被拘留的,你想交钱了事,还是跟我们走?”于某威胁朱某,并不断殴打她索要“罚款”。朱某出于担心,将身上的200元现金交出。于某仍不甘心,强迫她交出信用卡和密码,还迫其为自己提供性服务。 面临至少十年刑罚 随着春节临近,各类侵财案件进入高发期。奎文警方开展了“冬季打击侵财犯罪百日行动”,加强了对各场所的布控。当晚11时30分许,巡查民警调取于某租住宾馆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名身高不足1.6米、身穿警服的男子十分可疑。该男子在电梯内更换警服进入房间,随后又着便衣走出,这更加重了民警的怀疑。当晚11时40分许,民警先后将赵某、于某抓获。 民警刘洪江告诉记者,据赵某交代,他与于某在高密曾参与多起冒充警察抢劫“商陪女”的案件。与此同时,刘洪江说,警察的上岗标准男性身高1.7米以上,赵某当时所穿警服十分不合身,这是引起他们怀疑的主要原因。“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冒充军警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刘洪江说。 1月15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目前嫌犯于某、赵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实习生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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