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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名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男子,被巡逻民警查获,不仅被依法行政拘留、吊销驾照、罚款,还被处以在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重罚。 1月15日下午2时多,青州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到该市将军山路西建德村路段时,看到一辆三轮拉货农用车上,司机脸“红扑扑”的,具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于是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司机刘某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行为。据刘某自述,他是做废铁丝生意的,当日上午装完货感到有些累,就喝了二两白酒“解解乏”。最终,刘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重罚。 (记者 庞志勇 通讯员 刘建丽 南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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