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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
2013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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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
◎每年每户用电量低于2520度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 ◎对电取暖用电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城区一家电卖场的销售员提醒顾客留意效能标识。
  1月29日,吴女士家的电表上显示的用电量。



  阶梯式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也称为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截至2012年8月7日,全国29个省区市均已对外公布执行方案,九成提高了首档电量标准。
  注:从2013年开始,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度计算。

第一档 基本用电需求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年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
第二档 正常合理用电需求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年2521-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
第三档 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年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
  自去年7月1日,我省开始试行阶梯电价。但多数市民仍对阶梯电价具体如何执行感到疑惑,如电取暖用户用电能否减档执行、过户二手房如何计算分档电量、多户一表又如何计算等。近日,我省物价部门又专门出台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各种情况进行了明确。从2013年开始,阶梯电价按年度计算。1月29日至31日,记者走访调查了解到,虽然对阶梯电价的具体执行还不甚清楚,但市民节电意识却大大增强,节能家电销量大涨,市民平时也正在逐渐养成随手关停电源电器的习惯。
疑问一 “电取暖用户”用电偏高,能否减档执行?
  1月27日,家住坊子区凤凰太阳城的吴女士收到了小区物业发来的一条短信,告知她家购置的电用完了,需及时缴纳电费。对此,吴女士感到疑惑,她在去年12月份购置了1000元的电,怎么不到两个月就用完了?“为了弄清问题的原因,1月29日,我查看了我家的电表,发现电表显示的用电量为1882度。”看到这个数字,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家里几乎没有大功率电器,怎么会用这么多电?难道是电表出现了问题?“后来我询问了几位邻居,得知原来是电地暖用了很多电。”吴女士说。
  虽然知道了电地暖用电多,但吴女士仍不清楚这些电费执行的是第几档用电量标准。吴女士说:“我家电表是在去年11月24日安装的,去年12月份开始用电,如今已经使用了1800多度电,但中间跨了一个年度,那么,年度用电量该如何计算?”
  对于此问题,山东电力彩虹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从201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由于这7天的时间恰好在2012年阶梯电价规定的最后一个月内,吴女士家的用电量是340度,已经超过了每月210度电的第一档用电量标准,其中210度电的电费按照每度0.5469元计算,剩下的120度电按照第二档标准每度0.5969元计算,最后的总电费是186.48元。“另外,从2012年12月8日至2013年1月8日,吴女士家用了618度电;从2013年1月8日至1月29日,吴女士家用了924度电。“这两个月的电量计入到2013年的分档电量里,目前的总电量还没有超过2520度,所以执行第一档电量的用电标准。”工作人员说。
  但也有情况例外,按照我省刚出台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小区整体或整栋楼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统一安装采暖设施(电能为唯一采暖能源或以电及新能源混合能源采暖)的居民用户(不含小区管理单位按住房面积计收电采暖费的居民用户),为“电取暖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的“电取暖用户”。居民小区业委会或居民楼委托单位(个人)可提出小区整体或整栋楼的电取暖用电认定申请,但2012年7月1日后安装的电锅炉、电地热取暖居民用户不能申请。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因为我省阶梯电价已执行6个月,有不少市民在2012年的最后两个月时间里用电量已经超过了第一档或第二档电量,超出的度数都将按照第二档电量或第三档电量多缴费。所以2013年,市民在缴纳电费时可以留意查一下自己之前的用电量,合理规划家庭用电量。
疑问二 老房客用电超标,新房客用电该怎么办?
  去年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的大学生高平打算在潍坊学院附近租一间房子,准备复习考研。朋友提醒她,找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询问房东,老房客是否用电超标。“刚开始我并没有在意,后来上网查了关于阶梯电价的规定,发现租房前得问清楚老房客的用电量。如果老房客用电超标,那么我们将会被执行第二档或者第三档用电量标准。”高平说。
  在潍城区向阳小区租房住的李娜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她在2012年10月与人合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她和室友都没用大功率电器,每个月却要缴纳160元左右的电费。“电费高得有点离谱,我就拨打了山东电力彩虹服务热线95598,查询了我们这几个月的用电情况,结果我们竟在执行第三档电量标准,每度电要多缴3毛钱。”李娜认为,肯定是之前的老房客用电超标了,导致他们每个月多缴50多元的电费,“从2012年10月到12月,这三个月总共多缴了150元,不过现在已是2013年,我们用电开始执行第一档电量标准了。”
  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之后,很多房东都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如果他们在一年中换一两次房客,就可能遇到第二拨或第三拨房客不愿意按之前的第二档或第三档电量缴电费的情况。奎文区东庄北区的赵先生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对外出租,并且每年都要换两三次房客。他说:“比如,一年里第一个房客住了8个月就走了,这8个月里他的用电量超过了第一档电量标准,进入第二档,那么,新来的租客直接按照第二档电量缴电费,人家肯定不愿意。而多出的电费也不能由我来承担,这该怎么办啊?”
  对此,物价部门表示:“房屋出租时,租赁双方应该注意分档电量剩余情况及电价水平。电力公司不会因租赁关系的产生、变更解除重新核算阶梯电量的分档基数。”所以,对于新房客来说,在租赁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查看老房客已经用了多少电,以免产生纠纷。
疑问三 买卖二手房,应从何时起计算分档电量?
  近日,家住高新区的市民于文杰想在潍城区买一套二手房,在寻找房源的时候,用电量的问题引起了于文杰的注意。“如果在一个用电年度里,原来房主的用电量超过了第一档电量标准,那么继续在原房主用电量基础上计算新房主的用电量,很容易就进入第二档电量了,这对于我们买房者非常不公平。”于文杰说。
  记者采访了奎文区文化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张先生表示,他们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后来经过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了。“当时是老房主用电量超过了第一档电量标准,新房主不愿意多缴费,但因为房子的价格是42万,如果因为几百块钱的电费而终止交易,很不值得,所以最后原房主少收了1000元作为电费补偿。”张先生说。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省物价部门。
  据介绍,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更名、过户业务时,电力公司应按原居民用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待原居民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受理更名、过户业务;新居民用户应重新签订供电合同,按更名、过户业务受理之日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同时,根据新规,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受理之日起的当年执行年度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居民用户申请办理销户业务时,电力公司应按用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办理销户业务。
疑问四 暂无房产证,能否按一“户”执行阶梯电价?
  家住高新区东方世纪城的周女士对记者说,以前我省规定,试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但她目前还没有领到房产证,是否也能按照一“户”来执行阶梯电价呢?
  对此,记者查阅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因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明的居民用户,如果户口簿地址与用电地址相同的,可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同时,若因历史原因,一户居民的一处住宅在电力公司登记有两个及以上单独装设电能表用电情况的,可以暂按电能表分别执行阶梯电价,但应逐步归并为一个房产证明或一处住宅对应一块电能表。此外,共同使用一块电能表,同一用电地址对应着多个房产证或两个及以上户口簿的住宅,则认定为“合表”居民用户。
提醒
不要让家电总处于待机状态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虽然市民的节电意识逐渐增强,但是一些日常习惯在无意中造成了电能浪费。
  在高新区新庄小区耿先生家里,记者看到,电视机以及数字机顶盒都处于待机状态,电动车充电器亮着绿灯(电瓶已充满电),显示时间的热水器连接着电源,但没工作。耿先生说:“平时也很注重节电,但为了避免断电再通电的麻烦,就让部分家电一直通着电源,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
  对此,苏宁电器的技术人员说,虽然一台家用电器待机时耗电很少,但八九台家用电器长期处于待机状态,一年下来也会消耗几十度电。“比如,一台台式电脑待机耗电功率大约为7.5瓦,这相当于一盏节能灯的功率,也就是说,如果电脑切断电源关机,省下的电量可以亮一盏灯。”这位技术人员说。
  此外,市民还要注意一些用电技巧。比如电冰箱,一方面,最好将电冰箱放在远离热源、通风条件好的地方,往里放东西不要过满,食品与食品之间、食品与冰箱之间要留有空隙,这样可以减少压缩机启动次数和时间;另一方面,要定期除霜,如果冰箱内部的霜超过5毫米,制冷效果会明显变差,耗电也会随之增多。“还有电视机,很多人习惯于通过遥控器关闭电视机,其实只有按下电视机开关,才能不再耗电。另外,电视机的最亮状态比最暗状态多耗电50%至60%,音量开得越大,耗电量也越大。所以看电视时,亮度和音量应调在人感觉最佳的状态。”
  在节电问题上,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市民购电要适量,不要一次性买太多的电,否则累积电量易进入下一档次,很可能导致电费增加,而且剩余的电也无法退还。
◎影响
市民的节电意识越来越强
  1月29日,记者在坊子区凤凰电力所看到,前来购电的居民排起了长队,工作人员不停地询问居民需要买多少电。记者观察发现,在支付电费的同时,有些年龄较大的市民还会顺便咨询第一档电量是多少?超过第一档电量后会多缴多少钱?在服务前台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人都在仔细咨询用电问题。”
  随后,记者在奎文区早春园小区、潍城区华实小区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大多表示阶梯电价政策让自己逐渐树立起了节电观念。早春园小区的苏女士说,自去年7月份起,她就开始关心家里的电费,“以前对电费没有概念,只是觉得电费价格也不算高,家人用多少算多少。实行阶梯电价后,才发现如果不注意省电,每个月会多支出几元,甚至几十元钱,一年下来就是好几百元。”
  华实小区的谭先生认为,阶梯电价是国家节约能源的好政策,市民应该加强节能意识。
  谭先生以自家的用电量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家的主要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冰箱、热水器、空调、电脑,其中,电视机的功率一般在80W以下,每天开3个小时,月用电7度左右;冰箱现在多为节能产品,一般月耗电约30度;80升的储水式电热水器,预热半个小时,耗电1度左右,一个月用电30度左右;1匹空调的输入功率每小时是850W—1000W,1匹空调一天使用2小时,每月耗电约60度;电脑大约在250—400W之间,每天用5个小时,一台电脑每个月的耗电量约为40度。这样合计下来,每个月电量170度左右。再加上其他一些小家电,只要懂得节约,每月210度电足够满足家庭的用电需求。
节能家电成为消费者首选
  1月29日下午,记者走访城区的三联、国美、苏宁等多家大型家电卖场发现,阶梯电价试行半年来,商家们都打出了家电“节能”的宣传,节能家电已成为家电市场的主流。另外,国家对部分节能产品给予了补贴,更加刺激了“节能市场”。家电商场销售人员普遍称,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产品时不仅关注价格,对产品耗电量的询问也颇为细致。“每当有消费者前来咨询,我们一般会推荐节能产品。”国美家电的洗衣机销售员说。
  记者在潍城区的苏宁电器空调销售专区看到,“节电”成了商家推销产品的口号,部分品牌的空调还打出了“一晚一度电”的宣传语。苏宁电器市场部部长刘国涛介绍,阶梯电价试行之后,市民对节能家电的关注越来越多,在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电视等家用电器上表现的尤其明显。比如消费者在选购空调时,以往主要看价格,1级比5级空调节能40%,但价格高1000元。现如今,市民的节能意识增强,90%以上的市民会选择节能家电。“阶梯电价和节能补贴新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刺激商家放大对节能产品的采购比重,另一方面也刺激了人们对节能家电的需求。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最高能拿到600元的补贴。”刘国涛说。
  正在苏宁电器购买空调的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里的空调已经用了五六年了,虽然还能正常运行,但耗电太多,她想选购一台节能效果好的空调。“现在国家提倡节约能源,并试行了阶梯电价,所以,节能家电取代高耗家电已成为趋势。”高女士说。
  A4-A5版文/图 本报记者 韩镇 本报见习记者 邓永杰 实习生 宋国栋 李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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