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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案谈判的两个部中,第一部所负责的青岛行政交接谈判任务最重,其谈判进展如何、是否成功,对包括收回胶济铁路在内的整个鲁案谈判,起着决定性作用。陈干半路杀入,很快就显示出他的外交才能和远见卓识,成为第一部谈判的顶梁柱。他坚持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为准绳,主权不容商谈,他运用机智、灵活的外交手段,巧妙化解日方设置的谈判障碍。 面对内部龌龊,规劝无效愤然公开揭露 到9月初,整个谈判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每次开会,老辣、狡猾的小幡酉吉都狮子大张口,提出种种过分要求。中方代表予以反驳,小幡酉吉一会儿声色俱厉,一会儿又假装“亲善”,软硬兼施,胡搅蛮缠,谈判一时僵住。王正廷决定调整战略,从9月7日起停止两个部的会议,改由各分委会赴青岛等地现场审核,分委会达成协议后提交报告,再行召开两部会议。 陈干上任前,吴佩孚与他相商接任鲁案中日联合委员会委员时,就已开始为鲁案谈判作准备。他将一切繁务全部抛开,“不分昼夜,专研究此事”。9月5日上任后,陈干阅读前期的谈判记录,听取分委会意见,现场了解情况,很快形成了自己的谈判思路和原则: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为准绳,主权不容商谈。这些主权包括地方行政权、土地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对外开放权等。 陈干查阅谈判记录时发现,徐东藩与日方订立青岛土地续租草约,协定“永远租借”。陈干认为,“今既名为归还,而反改为‘永远租借’,与收回性质太抵触”,是出卖国家主权的行为。 当时日本在青岛占有的土地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公产”,也就是日人接收的德国租借时期强征的“官地”;一部分是商人所买、所租的所谓“私地”,除了日军侵占青岛8年强买、强租的土地外,在土地权谈判前夕,日军又借“土地整理”之名,将大量“官地”低价出售给日本人,从而变成“私地”。 “公产”除日本领事馆等所占房产外,全部移交中国无疑。而所谓“私地”,日本人企图“永远租借”,中方代表竟然认可。陈干当即直赴徐东藩办公处询问,徐东藩开始支吾搪塞,拒不承认。陈干一一指出案卷记录所在,徐东藩无言以对。 这年35岁的徐东藩曾留学英国,在外交部任参事多年,对国际法深有研究,与王正廷交往颇深。谈判中,王正廷对徐东藩多有倚重。作为鲁案中日联合委员会委员,徐东藩位次也排在长他6岁的陈干之前。陈干向王正廷反映,王正廷“默言,似有含糊意”。 见此状况,陈干在青岛邀集鲁案交涉同仁开会,报告发现徐东藩擅订草约情形,全体哗然。此后,陈干赴济南时,由山东商会召集各界召开市民代表大会,宣布徐东藩“卖国罪状”,全省轰动。 “地皮”写入外交文本,可谓陈干一大创造 王正廷“似有含糊意”背后隐藏的,是他对徐东藩擅订草约的默许。作为鲁案谈判的领衔者,他当然不会不知情。 陈干再次向王正廷劝言,王正廷这样解释:“租者,不能永租;买者,可以永租。德国租借99年,不过是空名词,切不要认真,实际上与割让给人家是一样。只要买,就是人家的既得权,改为永租反较之好一些。” 闻听此言,陈干感到既可气又可笑:“德人租借99年,你认为不要当真,应视如割弃一样,此种条约解释,我实在不懂。当年人办事太糊涂,何不写‘割弃’二字?‘只要买就是人家的既得权,改为永租反较之好些’。这个大人情,我绝不敢领。” 陈干多次直陈,王正廷固执己见。下一次谈判会议举行之前,陈干将草拟文件中所有的“地产”字样,都改成了“地皮”。秘书将此报告王正廷,王正廷未置可否。谈判桌上,小幡酉吉大惑不解,质疑中方:原先已达成一致,为何又要如此改变。 徐东藩闭口不言,王正廷将视线转向陈干。陈干平静地解释,本国人买地,虽统称为“地”,但买去的土地所有权仍在国家,青岛当地话称买地为买地皮。所以,“外人买地,只能曰‘地皮’,而不能曰‘地’;台湾、香港由敝国割弃给贵国和英国,领土主权完全付与,较之青岛租地则截然不同,贵委员长必明此旨”。 小幡酉吉无言以对,只好默认。在日后签订的《解决山东悬案细目协定了解事项》文本中,出现了“日本政府声明将来胶澳商埠租用地皮规则……”,“在该商埠外国人关于地皮享有之权利及利益……”等语。将俗语用于外交文本,不能不说是陈干的一大创造。 苦劝谈判主导者,坚持抹去“永远租借”四字 除了“永远租借”的问题,陈干认为,王正廷与日方草拟的《胶澳商埠章程》中,“租期以50年为限”之约极为不妥。租地年限规定,当时各国法令不同,欧美各国是以100年为限,所以此前李鸿章对外签订租地合同都是以99年为限,包括与德人签订的租借胶澳(即青岛地区)的条约。日本民法是以20年为限,20年以上就是“永租”。 得知王正廷近期要从青岛赴河南洛阳,陈干致函吴佩孚的秘书郭梁丞,对“永远租借”和“租期以50年为限”提出异议、阐述理由,让他转呈吴佩孚。 “日人占领青岛后拓展范围,将青岛附近二百数十村落土地强逼以官价没收,由彼开放,租期均以10年为限。今已转瞬8年,为期将满,父老含痛茹辛所盼者即在此时,今更变本加厉为之延期50年之久,是断乎不可。彼云‘永远租借’四字,我必为之变通。”信中陈干言辞恳切,期望王正廷抵达洛阳拜会吴佩孚时,吴佩孚劝其打消原议。 多方劝言,促使王正廷下定决心,抹去“永远租借”,削减租地年限。陈干提议,按照原先日本青岛守备军民政部在青岛实行的租期,将50年削减为10年。王正廷心存顾虑:50年变10年,幅度太大,恐怕日方难以接受。 在与王正廷同赴济南办理鲁案的路上,陈干对这位谈判的中方主导者苦苦相劝。到济南后,山东督军兼省长田中玉也认为50年租期太长,劝王正廷改租期为30年。陈干认为30年还是太多,提醒王正廷,租期问题不能不格外审慎,苏州、福州两地给日本人的租地都以30年为期,结果日本人援引该国民法,进而要求改为“永租”,至今争执未决。 在最终签订的《解决山东悬案细目协定》“租地”一章中,这样表述:“中国政府对于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批准交换前,日本官宪所许可出租之地,租期满了以后,以同一条件,准其续租30年。” 按照《解决山东悬案细目协定》附件的规定,涉及今潍坊地域内的坊子将校集会所及附属家产,坊子宪兵队下士及上等兵宿舍,潍县宪兵分遣所厅舍及官舍,坊子、高密、青州的日本小学校和医院,于铁路沿线开埠地决定时,中日两国政府商议使用方法。在此期间,继续由日本政府保管。 虽然“永远租借”四字抹去,但租期没有达到预想的20年以下,陈干自叹回天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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