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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老板“转行”,成砸车大盗
2013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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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老板“转行”,成砸车大盗
  犯罪嫌疑人臧某(左一)在指认作案现场。



◎半年时间与人结伙作案26起,涉案金额近10万元 ◎高密警方经调查并案处理,锁定嫌犯并将其抓获
  高密男子臧某曾是某企业老板,年收入上百万,后因生意失败而倾家荡产。因手头拮据,臧某与赵某结伙疯狂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高密警方经过调查,将两人抓获。经查,自去年6月份至12月份,两人结伙作案26起,涉案金额近10万元。

砸车盗窃案屡发生
  去年6月11日上午9时许,高密的万女士到高密市某建筑工地办事时,将现代轿车停放在了平安大道上。一个小时后万女士返回车内时,发现轿车的右后车玻璃被砸,原本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包不翼而飞,包内有一万多元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一宗。
  就当警方对此案展开调查时,同一天上午,高密市密水街道周阳社区卫生院门前停放的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和南外环金革鞋业门前停放的一辆本田雅阁轿车,也被以同样的方式盗取了车内财物,损失共计2万余元……
  自去年6月份以来,高密市境内接连发生多起车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的案件。为侦破此案,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民警通过对每个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遂串并案一同侦破。
通过监控锁定嫌犯
  办案民警调取部分被砸车辆附近的监控录像仔细调查,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监控录像显示,去年7月17日在高密市南外环发生的一起案件中,案发前,曾有一辆黑色轿车在案发现场往返多次,期间车内有一名神色可疑的男子从黑色轿车上下来。民警又查看了其他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前,这辆可疑的车辆均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
  专案组民警分析认为,该车出现在案发地点的时间段均与案发时间吻合。黑色轿车的行驶速度明显慢于路上其他车辆,像是边走边物色目标,发现目标后立即停车,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先用脚踹目标车辆轮胎,试探有无报警器,如无报警设备,马上砸破玻璃,得手后立即乘车离开。因此办案民警断定,这伙犯罪团伙至少有两名犯罪嫌疑人作案,选择的目标车辆一般为中高档轿车。
  专案组民警结合案发现场涉案车辆暴露的外形特征,经过大量细致紧密的工作,最终认定这辆流窜作案多起的车辆为一辆黑色海马轿车。经过分析认为,嫌疑人不可能进行大流窜作案。在比对了各个高速路卡口录像后,发现嫌疑车辆通过高密站路口驶进胶州方向,警方判断嫌疑人可能就隐藏在高密、胶州一带活动。民警随即调取了高密以及胶州市所有此类车型的车辆信息,认定在胶州市的一辆黑色海马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车主赵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在确定一名涉案人员身份的同时,办案民警调取去年下半年以来周边城市发生的类似案件,刻画出了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的大体路线。
手头拮据结伙作案
  民警在侦查时发现,嫌疑车辆每次作案前后都会经过高密汽车站附近,由此判定嫌疑人可能就住在汽车站周边。民警立即安排警力,于今年1月28日在汽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将赵某抓获。通过赵某的供述,民警于次日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臧某抓获。
  臧某、赵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臧某交代,他曾是高密某企业的老板,年收入上百万元,后由于生意失败而倾家荡产。由于手头拮据,便想起了这一来钱快的方法。“跟别人一块儿吃饭的时候,听说有这么干的,便想着这样来钱快,砸一个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我们就开着车转,找到目标车辆后,看着地点合适,周围没有人,就下车动手砸玻璃。”臧某说。
  为了实施作案,臧某还配备了齐全的作案工具,手套,冲击钻钻头等。臧某刚开始作案时,租了赵某的车,有时还会把盗窃赃物分一些给赵某。后来,赵某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与臧某一同结伙作案。作案时由赵某驾驶轿车,选定作案目标后,臧某下车实施盗窃,赵某则留在车上,将车调好方向,得手后便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经查,自去年6月份至12月份,两人结伙作案26起,涉案金额近10万元。
  4日,记者从高密警方获悉,臧某、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文/图 本报记者 李东杰 张少华 本报通讯员 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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