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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4日上午,记者从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潍坊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201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监管形势更加严峻,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全国范围来看,食品安全已经超出了现有法律约束范畴,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去年发生的“速生鸡”“毒胶囊”等事件,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的信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首次明确了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定罪刑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渎职犯罪一般罪名的法条适用,首次明确实施渎职犯罪行为并收受贿赂的应当数罪并罚。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因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件和重特大饮食用药安全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记者 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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