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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县的理发业出现在清朝,此前人们是不理发的。俗话说:发肤受之父母,是神圣不可动的。那时候的人们都蓄发,满头是发像个道士。清人入关并且坐了天下以后,要求汉族必须随他们的习俗,头上周围剃发而中间留辫子,否则便严加惩罚,即“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而且,官府还派出“待招”人员,他们走村入巷给人剃头理发,强制执行剃发留辫的规定。这些“待招”人员便是最初的理发匠人。 走街串巷的理发匠曾是“公职人员” 当时的理发匠不是在铺子里,而是挑着剃头挑子,走街串巷为百姓剃头。剃头挑子的一头是窄长形的坐凳,凳面底下有三个抽屉,第一层是放钱的,在抽屉上有个小孔,顾客给的铜钱可由孔放入抽屉。第二、三层是放理发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挑子的另一头是盆架和脸盆,底下放小火炉( 一般是烧锯末),上面有一小旗杆,在旗杆向下处有一连着的小木升,在上面挂剃头招牌和当剃头刀的“当皮”(长条状)。吆喝招揽顾客的工具是用一种像大铁镊子形状的东西,中间夹上条状金属片,用力一拉便轰然出声,人们听到就知道剃头的来了。 到了民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时期,政府在头发上也来了个“革命”,一改满清风俗规定人们一律剪辫子。于是又忙了理发匠,满街为百姓剪辫子剃头。由于多年习惯有不少人又不愿剪留起来的辫子,为此政府还采取了一些规劝和强制措施。那时候在街头巷尾常看到剃头挑子,夏天在有阴凉的地方,冬天在有太阳的地方,忙着给各处居民剪辫剃头。据传,当时尽管潍县名绅丁叔言等人带头剪掉自己的辫子,剪辫子运动在潍县仍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潍县的理发业也是一步步地发展而来。前期主要是剃头挑子串街,后期出现了固定的理发铺。理发铺从凳子改换成四条腿的理发椅,椅背是活动的,能向后落低,顾客可以躺着刮脸比以前更舒服;理发椅前面的墙壁上挂着大镜子,理发匠和顾客可以从镜子里看到理发的情况。理发的样式发型也有原来的单纯剃光头发展到分头、平头、后拢等多种发型。理发的工具由原来的单纯剃刀增加到推子、剪刀等多种,有的还从日本等国外进口。再后来,理发店的门面装潢也逐渐地讲究奢华起来,不少理发店为吸引顾客的注意,在门口安上了旋转的灯柱,写上醒目的店名。有的店里还安上了风扇,理发的对象也从只是男人发展到增添女子剪头烫发。
潍县最早的理发店建于清光绪三十年 潍县最早的理发店建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掌柜是孙文忠,店号“整容斋”,地址在东关猪市口子,从业人员五人,孙文忠是潍县理发业的创始人,后来从事此职业的大都从属于他的麾下。清末,城内的理发店逐渐多起来,“整容斋”为统一字号,分布在城里、东关、南关、西关、北关一带。到了民国初期的时候,门市理发增加到25家,从业人员52人,当时的理发价格为4个铜板。 随着经济的发展,潍县的理发店迅速扩充增加,到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潍县的理发店增加到30多家,另外还有走街串巷的剃头挑子近20家,从业人数达百余人。当时潍县较为出名的理发店有:东关大街的文盛堂,经理孙文忠;城里棋盘街的永盛理发店,经理田宝庆;南关月河崖德盛堂,经理徐成文。以后陆续在东关开业的有裕兴堂,经理刘玉亭;吉兴号,经理王元奎;大光明理发店,经理张福才。城里有云乐轩,经理张德寿;同乐轩,经理曹洪庆;美林理发店,经理王兴信;新兴理发店,经理李玉堂;西施美理发店,经理卢云会;永发理发店,经理孙玉海。南坝街有新华堂理发店,经理卡文贵;美丽理发店,经理刘玉辰;双盛理发店,经理王增利。北关大街有刘全升。北坝崖街有泰和理发店,经理李太和。
走出店门搞服务 业务范围逐步扩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加之店与店之间竞争日益激烈,理发店的经营内容也日益丰富,除了理发外,还增加了为顾客挖耳、打眼、搓背、吹风、电器按摩等。当然,做这些项目时,费用当然要贵一些。 后来,一些理发店为了拓展业务、联络客户,除了正常的门市营业外,还与较大的商号取得联系,每隔些日子登门理发一次,省下他们跑腿等待。还给商号送折子,里面的工作人员可持折子到约定的理发店理发,不用交现金,按照商业习惯按季节付款或到年底结算。为搞好往来关系,年终结算时再打折扣,从而奠定了明年业务往来的基础。 理发业有淡季和旺季,夏天理发的多,冬天理发的少。每年春节前,人们都要理发,以新的面貌迎接新年,图个吉利;二来有“正月里理发克舅”的说法,人们都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所以人们一般正月里都不理发。因此进入腊月理发店便大忙起来。依照惯例,这时候理发的价格会加价一倍。而且,这时因理发的人太多,剃头师傅也是“快了萝卜不洗泥”,平时半个小时理一个发,这时候十几分钟就完成了。 旧历七月十三是理发的祖师爷罗祖生日,这一天理发业的人们都到东关南下河路东一家马车店里扎看席棚集会庆祝。有个叫马奎的人诵保安经,为全体理发人员祈祷平安和幸福。这一天,所有的理发店都会歇业,以表庆祝。 理发店除店主之外,还会根据情况雇用一些人员,也收学徒工。学徒工一般都是穷人的孩子,因生活困难有的孩子年龄很小就学理发。学徒期为三到五年,根据年龄的大小,小的学五年、大的三年才出徒。在学徒期间,管吃管住。出徒后每月工钱五至六块银元,大伙计也不过八至十块钱。学徒时间虽长,但开始的一二年学不到手艺,每天只干些杂活,如打水扫地扫头发,端洗头水,生炉子,甚至为师傅端尿盆或帮师母看孩子,最后一年多才会学到理发技术。后来,凡雇佣伙计的理发店改为四六分成,即伙计(理发师)分40%,掌柜的分60%。为便于计算,当时较大的理发店墙上都挂着小黑板,写上理发员的名字或代号,每理发一次,就在自己的名下画一条杠,下半时照数统计,按分成比例取得现金。掌柜的60%包括伙食、房钱、税款和其他开支,伙计的40%是净得数。 过去的理发行业,向来不被人重视,理发人员的社会地位很低。对于理发师,人们斥之为剃头匠,是属下九流之列。“戏子王八吹鼓手,哩哩啦啦当待周(招)”,显现了当时人们对这个行当的卑视之词。再如在邻里婚嫁喜事宴席上,有的人不愿与其同桌;在为儿女提亲时,有人往往因一方家庭是“待招”而被对方拒绝。随着社会的发展演变,这种旧观念才渐渐得到改变。而理发业内的团结义气、互相帮助、休戚与共的好风尚,却是其他行业所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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