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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快报》报道 近日,广东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一审被以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几名涉案官员也被处不等有期徒刑。 该案被告人包括东莞市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大岭山交通分局原局长尹某华、黄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长韩某平、谢岗交通分局原副局长黄某等9人。 9名官员的落马,都因一宗强奸案而起。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涉嫌强奸一名女下属。事发后,黄平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等一系列案件被查出,韩某平等人也一同涉案。 据法院查明,黄平参与贪污8宗,涉案金额98万元;受贿3宗,涉案金额215万多元;参与私分国有资产1宗,涉案金额41万多元;实施强奸犯罪1宗。2月7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黄平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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