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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太原2月20日电 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调查组认定,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部门对此负有责任,共有3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记者了解到,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对24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对9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另外,长治市长张保对苯胺泄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已经决定,提名不再担任长治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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