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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杭州9人“地下卖肾团伙”案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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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9人地下卖肾团伙分工协作一条龙,有6人卖过肾 ◎有人看到网上“卖肾买苹果手机”的新闻后就把肾卖了 2月21日,杭州9人“地下卖肾团伙”案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可叹的是,这9名组织卖肾的犯罪嫌疑人中,其中6人也卖掉了自己的肾;更可悲的是,有些卖肾的人,是因为看到网络上有关于“卖肾买苹果手机”的新闻之后,动了卖肾的念头。
分工协作供销一条龙 随着审判长的一声落锤,9名被告戴着手铐和械具被法警带上法庭,法庭现场只有少数几名被告人的亲戚。 吕某是整个团伙的组织者,1986年出生,外号“东哥”。2011年5月,他通过网络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得到3万元。康复后,吕某动了组织卖肾的念头。2011年11月份,他来到杭州,开始在网上发布信息,招募供体。所谓的“供体”,就是指那些愿意出卖自己肾脏的人,而愿意购买这些肾脏的人被称做“受体”。 吕某交代,团伙最初在网络上利用QQ群、百度贴吧等形式大量散布卖肾可以获利的消息,从而吸引了一批供体的关注。 “一般来说,一个肾3.5万元,还有受体给的红包。这笔钱是一次性给的,后续的治疗费就得自己出了。” 向某是吕某组织来的第一个供体。向某做完手术后,得到了4万元,吕某也从这笔“生意”中获利2万元。而向某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后,也加入这个团伙。同时,另外一些人也开始介入“生意”,介绍一个供体,就能获得奖励500元,如果供体卖肾成功,就能获利3000元。 发展到后来,这个卖肾团伙有了严密的分工和流程。一般由吕某和沈某在网上发布消息,招募供体,供体来杭以后,由沈某负责带他们体检、配型。 供体来杭后通过了体检,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将肾脏卖出去,还要等着和受体的肾脏配型。如果找到了合适的受体能配型,供体就要去受体所在的城市,这时候,便需要有一个人“跟单”。在这个团伙里,白某、向某、叶某、陈某、殷某、顾某都参与过“跟单”。 另一个被告郝某是一名黄鱼车司机。开始,他并不是很清楚这个团伙是干什么的,后来在车上听他们谈话也就明白了,但他没有及时停下来,还是在空闲时帮他们运输供体。 吕某说,每个供体卖肾都是自愿的,到后来他还与每位供体签订了自愿捐肾协议,一来证明自己没有强迫,二来防止卖肾者反悔。 据吕某交代,他组织近10人卖掉了肾,获得中介费16.1万元。而警方在吕某租住的两处集中供养地,共发现27名供体在等待买家。
九人团伙其中有六人卖掉自己的肾 在庭审过程中,最让人震惊的是,这个团伙中,除了黄鱼车司机郝某不想卖肾外,其余8人中的6人都卖掉了自己的肾,另外2人因为还在等待受体的时候被抓才没割掉肾。 除了吕某卖肾外,另一名骨干沈某也是在2012年卖掉了自己的肾。沈某说,2012年4月,他在江西景德镇一家小诊所做了手术。“当时被蒙了眼睛的,什么都不知道。”手术康复之后,沈某成了吕某的得力助手。 2008年,另一名被告白某卖掉了一个肾,但中介突然人间蒸发,白某没了肾,也没有拿到一分钱。2012年,白某听说当初欠他钱的中介出现在杭州,于是连夜赶来,结果认识了吕某,也随即加入了这个犯罪团伙。 检察官说,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心情一直非常沉重,有个问题值得关注,“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愿意成为出卖器官的‘供体’?” 检察官分析,卖肾者主要基于两个理由:一是认为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二是认为割掉一个肾对身体健康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除去各项费用,卖肾者最终只能获得2万元左右,而付出的却是一生的代价!”检察官说,卖肾者此后还要担负自身康复所需要一切费用,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看到“卖肾买苹果手机”新闻后卖肾 犯罪嫌疑人卖肾的动机包括欠债、或者家境贫寒,更可悲的是,有些人就因看了“卖肾买苹果手机”的新闻后动了卖肾的念头。 2011年10月份,沈某听说有人卖肾买苹果手机的事,就想到去卖肾,随后通过网络找到了吕某卖掉了肾。 而此案的一个被害人张某,也是看到“卖肾买苹果手机”的新闻后动了卖肾的念头。2012年3月份,他在网上联系到了吕某,最后卖掉了自己的肾,得到了3.5万元。张某在审讯笔录中说,他是自愿的,没有受到任何强迫。 在庭审现场,检察官询问卖肾者的身体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平时会腰酸”“干点重活就累”“很容易疲劳”。向某说,自从摘了肾后,晚上根本睡不着,会经常出汗。 这些人事先为何对卖肾没有恐惧?记者调查发现,一是网络上关于卖肾对身体没有多大影响的帖子很多,给他们误导;二是介绍卖肾的人很多像吕某、沈某这样,传销式地发展下家,而下家粗粗一看上家身体没问题,也就无所谓了;而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卖肾的人大都好逸恶劳。 庭审后,9名被告最后都表示认罪,法院将择日宣判。在最后的陈述中,被告顾某说:我每天都在忏悔,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我十五岁就出去打工,我被抓后的两个月,女儿就生出来了,到现在都没有见过,我希望从轻判决…… ◎被告讲述 卖肾理由五花八门 在庭审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和法官问每位被告人是否卖过自己的肾,原因是什么?8名被告人卖肾原因多种多样,听上去似乎有理,其实很荒唐。 吕某(1986年出生,浙江新昌人):我因为欠下债务,2011年5月与中间人通过网络联系后,就将自己的肾卖了,手术是在长沙做的,手术时是蒙着头蒙着眼睛进去的。原本中间人承诺卖一个肾可以拿到4万元钱,但没想到后来只拿到了3万元。我觉得做中间人有利可图,于是就开始组织人卖肾了。 向某(1991年出生,湖北巴东人,吕某成功交易的第一个供体):我来杭州之前在老家和人合伙开网络工作室亏了钱,欠了债,当时只想弄钱还债,通过网络联系到吕某,最后以4万元的价格把一个肾卖了,还了1.7万元的外债。 沈某(1985年出生,浙江海盐人):我因为欠债,一时想不开才来杭州卖肾的,在景德镇做完手术后,卖肾获利4万元。之后又来到杭州养伤,并负责供体的接送和日常生活(注:一开始是向某负责其他供体的日常生活,后来又由沈某接手),卖肾的4万元被吕某借走1.8万,后来还了5000元。 白某(1984年出生,吉林白城人):我是2008年卖肾的,中间人承诺一个肾8万元,但自己卖肾之后没拿到钱,后来听说中间人在杭州出现,于是来找人,认识了吕某。帮忙跟过四个单(检察官纠正是五个单),其中两个交易成功。 叶某(1987年出生,杭州富阳人):我以前犯过罪,工作不好找,无意中看到网上卖肾的信息,联系吕某后,手术是在江西景德镇做的,卖了一个肾拿到3万元。之后,帮吕某跟过两个单,带供体去江西和云南,但都未配型成功。 顾某(1991年出生,四川人):家里生活困难,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2012年5月通过吕某在山东把一个肾卖了,拿到3万元。 此外,同案的被告人中,殷某(1977年出生,四川南充人)和陈某(1987年出生,吉林双辽人)都表示自己因体检没通过或配型没成功,没把自己的肾卖掉。 殷某解释,自己卖肾是因为母亲做手术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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