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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对政府透明度再度打分 ◎调查结果显示及格城市仅十个,占受调查省市数的38.5% 2月25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第二次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排行报告,北京、天津、山东等26个省级政府中,政府透明度及格的仅有10个,占受调查省市数的38.5%,其余六成的省市均不及格。海南以70.65分勇夺第一。 透明度·排名 26省市海南居第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5年。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据介绍,2012年3月5日-12月15日,调研组对26个省级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测评。省级政府的测评指标包括7个部分,总分100分,分别是:目录、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环境保护、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 记者注意到,26个省级政府的得分中,60分及格分以上得分省市依旧不多,仅有10个,比上一年多了2个,占受调查省市数的38.5%,其余六成的省市得分都在60分以下。 根据调研情况,省级政府中排在前三的有:海南省、四川省、上海市。记者注意到,排名第一的海南得分70.65,而上一年仅得57分,位居11位。
专家分析 实际工作更重要 专家表示,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调研组对2012年的测评指标作了进一步调整。2012年的测评取消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板块,省级政府增加了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的调研与测评。 专家表示,政府透明度并不仅仅是形式上的透明,和是否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最主要是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做到“透明”。 此次调整减少了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形式审查,减少了公开形式的指标和权重,在形式上,政府公报测评结果仅占5分,政府报告占10分。在所有的评分中,“依申请公开平台的运行情况”所占的比分最多,为25分。课题组更加重视政府在依申请公开、行政审批等个案验证中的表现。 蓝皮书举例称,调研组利用在线提交系统向所有被调研对象发出申请,要求获取2011年1月至2012年9月30日的干部任免情况(包括选拔领导干部任职的岗位、人数,新选拔任职干部的性别比及其学历、专业分布情况;干部处分人数、原因、处分类别)。其中,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反而要求调研组人员向其发送相关文件撤销申请,以满足其“程序需要”,这让政府“透明度”大打折扣。
透明度·问题 信息“淹”新闻公众查询有困难 调研发现,很多网站没有设置专门的固体废弃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栏目,而是把相关的信息放在了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栏目或者新闻列表内。 由于通知公告栏目或新闻列表内信息繁杂,公众无法及时查询到相关信息。 另外,各省的工作态度也让人不敢恭维,某省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两个栏目中分别提供了相同的重点流域水质量月报信息,但发布的时间却有两个月之差。蓝皮书指出,重点流域水质量月报应当是对某地一个月内重点流域水质情况的总结报告,而某省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质量”栏目中提供的重点流域水质量月报的发布时间居然是当月月初。
限制申请各政府手法五花八门 调研显示,政府网站限制公众依申请公开获取信息的问题没有太大改观。目前,26个省市中设有有效的在线提交系统的仅有13家省级政府,比上一年还少1家,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政府信息的有13家省级政府,未建有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有1家省级政府。 在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政府机关限制公开信息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从不提供身份信息无法证明是中国“公民”,到无法证明用途、违反一事一申请规定、政府机关无加工汇总信息的义务,再到属于内部信息、秘密级信息,甚至有的在申请时限即将届满时用补正申请处理、需要延期答复等理由拖延答复。 蓝皮书举例称,有的政府部门甚至混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例如,兰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告知课题组人员不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没有的信息。 此外,有的工作人员为了方便自己完成任务,不愿意提供书面答复,或者拒绝答复还要求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以便于其完结内部工作流程。
个别政府竟用“临时工”处理申请 蓝皮书指出,《条例》已经实施接近5年时间,但仍有部门未配备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负责,影响公开效果。 此次调研发现,个别政府部门未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收到申请时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处理相关申请,由于对申请工作的不熟练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欠缺,这些工作人员在处理相关申请时一般表现出态度冷淡、业务不熟练、解决问题能力差等特点。这种状况不能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也难以胜任日益复杂、繁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关新闻 八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均价 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京举行。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比较显示,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 法治蓝皮书指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理顺管理体制,统一政府采购平台,整合政府采购监管力量,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的政府采购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采购单位、供货商等主体之间实时准确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并在建立市场价格衡量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价格比对机制。 据《法制晚报》 二○一二年省级政府透明度总体测评排行 1.海南省 70.65 2.四川省69.75 3.上海市68 4.天津市67.3 5.江西省66.95 6.浙江省65.7 7.北京市65 8.福建省64.75 9.安徽省63.05 10.陕西省60.3 11.河南省59.5 12.江苏省59.45 13.广东省58.7 14.重庆市58.45 15.湖南省57.7 16.山西省57.5 17.湖北省52.45 18.吉林省52 19.河北省51.25 20.辽宁省48.95 21.贵州省47.75 22.青海省47.2 23.甘肃省46.35 24.黑龙江省45.35 25.山东省43.25 26.云南省41.45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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