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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大坑的福特车被吊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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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名苑外出事车已被运往4S店进行维修 ◎物业表示,确认塌陷责任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2月28日本报A9版以《地面陷大坑,生吞福特车》为题报道了27日下午在奎文区东方名苑小区东门北侧,一辆白色福特轿车半个车身陷入塌陷大坑中的事情。28日下午5时许,车主李伟和物业公司最终达成初步协议,用吊车将车辆吊出,但物业方面并未完全答应赔偿李伟车辆所有维修费用。
车主为爱车“守夜” 2月28日上午9时,记者再次来到奎文区东方名苑小区门口,白色福特轿车依然深陷在大坑中。一旁的车主李伟告诉记者,27日下午4时许,他和朋友来到东方名苑小区,准备看看附近有没有门头房对外出租。他看到小区门口北侧恰好有块空地,就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半个小时后李伟返回,发现自己的福特车陷入塌陷的大坑中。 “刚出事的时候,物业公司的人和我商量先把车吊出来,但我没同意。”李伟告诉记者,由于还没有和物业公司就车辆损坏维修进行商议并达成书面协议,他担心将车吊出来后找不到人负责此事。“另外,我还担心物业公司不经我同意,私下将车吊出来,再将陷落的大坑填埋,所以我昨晚窝在朋友的车里,在这儿守了一夜。”李伟对记者说。 物业公司不肯回应 李伟告诉记者,出事后,他两次找到东方名苑小区的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但工作人员称这事不归他们管,而是属于物业公司工程部。一名物业经理表示“这件事需要请示领导”后就匆匆离开,再也没露面。 2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小区的工程,不清楚这件事。 随后,李伟拨打了12319市政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经查询后表示,塌陷处属于“门前三包责任制”路段,管理权已经移交给了开发商,出了问题只能找开发商或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现在开发商联系不到,物业公司也不肯露面,我只能在这儿耗着,等待肯负责的部门出面。”李伟说。 车辆赔偿尚未协商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江涛律师表示,如果地面塌陷是由地下排水管道破裂造成的,根据相关规定,地下排水管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对车主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建议车主尽快拍照录像取得相关证据,查清地下排水管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追索车辆救援和维修的相关损失。 当天下午5时左右,天空开始下起小雨,李伟担心对车辆带来更大的损伤,答应物业公司先将车辆吊出去。但是,物业公司并未承诺赔偿车辆所有维修费用,称要先确认地下管道破裂引发塌陷到底是谁的责任,然后再协商赔偿事宜。当晚7时,李伟的福特车被吊出,并运往4S店维修处理。 文/图 本报记者 殷梦 本报见习记者 戴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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