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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日,山东省招考院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将于4月28日前全部结束。 据悉,拟参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已被确定按保送生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填写保送生拟录取考生确认表,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底前将2份确认表一并寄到招生院校。 《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考生确认表》是我省保送生录取工作的必需材料,考生只能选择寄送到1所招生院校,如因多校寄送造成录取中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将于2013年4月28日前全部结束。凡已确定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统一考试。 另外,省级招办、高等学校、中学应加强对有关拟保送学生的资格、测试结果及录取信息的公示,确保所公示考生的必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3年8月底。2013年普通高校保送生录取名单,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3年12月底。组织本校保送生测试的,各高校还要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相关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 据悉,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保送,将从2014年起按新办法执行。 (记者 张蓓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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