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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囧打起来了 |
《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侵权,索赔一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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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徐峥执导并联合王宝强、黄渤主演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在内地以12.66亿元票房漂亮收官,成为2012至2013年贺岁档的大赢家。不过,电影火了,是非也多!这部被称为《人在囧途》升级版或续集的影片给出品方和导演徐峥惹下官司了!3月2日,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以下简称“华旗公司”)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召开发布会,宣布已起诉《泰囧》其中四家出品方存有“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人在囧途》状告《泰囧》 3月2日,《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在京举办媒体发布会,宣布将正式以“侵权”罪名起诉参与《泰囧》制作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家公司。 发布会现场,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复印件,按照复印件所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项诉讼。现场记者们还收到了主办方发放的一份名为“我们为什么要起诉《人再囧途之泰囧》”的宣言,该宣言里赫然提到,“大腕,你不能这么干!大哥,不带这么欺负小弟!”的字样。 而在被问到更多案件相关详情时,原告方负责人表示不便过多透露,他们还说,此次起诉四家制作公司同时,自己保留追加其他侵权人为被告的诉讼权利。 被指涉嫌虚假宣传、剽窃侵权 华旗公司在发布会上称,《泰囧》出品方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用《人在囧途》的成功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代表律师指出,《泰囧》不同程度地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有关系,“《泰囧》是《人在囧途》的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以为这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打造的续集。而光线传媒股份公司和光线影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长田称,因有前面的一个品牌,故光线传媒选择投资;有份出品兼导演、主演的徐峥则称,《人在囧途》本身具有一定的市场熟悉度,故而选择做《人再囧途之泰囧》。 其次,律师还指出,两部片子无论从片名、构思、情节、故事、主题和台词等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在全国各地的宣传广告中还擅自大量使用《人在囧途》的特有名称。被告的剽窃构成侵权。值得一提的是,同为出品方的黄渤工作室不在被告之列。当日,一位名叫秦川玺的网友爆,华旗的索赔金额或高达1个亿。 《泰囧》火了,谁都想分一杯羹? 3月2日,记者首先联系了光线传媒,光线方面表示对此事没有回应,希望大家冷静看待此事。徐峥的助理也向记者表示,暂无回应。3日徐峥在北京出席活动,这一次事件又让他成为了现场媒体关注之焦点。 《泰囧》热度才消减,《人在囧途》就来状告。这一举动虽然让不少网友终于认清了两部片子其实各有娘家,“原来不是续集”、“《泰囧》在玩宣传捆绑”、“《泰囧》票房完全是建立在《人在囧途》的口碑上”等评论在网上传开。不过,对此事的质疑者更多。不少人对《人在囧途》的出品方提出质疑,有人问为何这个时间才提出状告,有人认为原告是眼热《泰囧》的高票房,希望分一杯羹,也有意见认为“《人在囧途》眼热分羹是表面,实际是借机宣扬自己团队混个话题”。记者截稿前也联系了华旗公司,对方表示暂时不会回答有关此案的任何问题,对外界的争议也暂不做评价,并表明事件有进一步进展将再向媒体交代。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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