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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40万买套房,证是假的 |
◎广东省陆丰“房爷”赵海滨事件被曝后至今仍然迷雾重重 ◎在法官监督下移交的房产证竟是假的,被查封房产仍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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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爷”事件回顾 2009年黄坤意出资340万元在广东惠州购置一幢面积达7790平方米的拍卖房产,但这套房产却被金宝建材公司以更高价格卖予他人,“一房二卖”引发一场官司。 2010年7月开始,双方第一次接受陆丰市法院组织的庭外调解,赵海滨公然以金宝建材公司法人代表“赵勇”身份出现。 2011年开始,黄坤意实名举报赵海滨拥有双重身份、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称“赵海滨仅在惠州市登记在其名下或其公司名下的房产就有192套”。 2013年2月4日,汕尾市公安局回应称赵海滨拥有“双重户口”属实。赵海滨受访证实192套房产确实存在,但强调只是帮其弟弟管理。 2月26日,记者发现赵海滨免职期间使用“粤N6022警”的警车出行,陆丰市纪委副书记钟文管表示会认真调查此事。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房爷”赵海滨名下拥有192套房产被曝光后,时至今日陆丰市纪委仍未公布调查结果。记者连日在陆丰市多方调查发现,围绕这起事件背后出现诸多蹊跷的情况:陆丰市法院在2005年、2011年对赵海滨进行两次询问笔录,却出现两个差异明显、不同版本的签名;赵海滨所涉及的房产曾被法院查封,随后查封的房产却被赵海滨“正常”出售给他人;2009年,房产被拍卖后,在陆丰市法院法官监督下,移交的房产证却是假证。对于上述疑点,记者采访了陆丰市法院,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花巨资买来假房产证 陆丰市民黄坤意作为陆丰“房爷”赵海滨事件的唯一实名举报人,走上长达三年的举报之路,源于一次房产拍卖。 2009年10月19日,黄坤意看到《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拍卖公告惠州市螺山惠景区一幢建筑面积7790平方米的房产,将在11天后公开拍卖。 这栋房产原是惠州市金宝集团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金宝公司)与陆兴劳动服务公司(下称:陆兴公司)于1993年合作开发,由于诸多原因,双方搁置开发,导致楼房烂尾。 为了规避投资风险,黄坤意专程前往查明房产所有人,其中金宝公司法人代表名叫“赵勇”,资料显示是珠海人。“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赵勇就是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赵海滨。”黄坤意说,如果了解这一点,他也许就不会去竞拍了。 2009年10月30日当天,整个拍卖过程,在黄坤意看来颇为“顺利”,共有三个参拍者,仅有他一人举牌。因此,他首次举牌,便以340万元落槌成交,拍卖全程均有录像记录。事后,黄坤意才知道,这栋房产的来历并不单纯,此前已流拍3次。 一周以后,黄坤意接到一个自称赵海滨亲戚的电话,说“黄坤意你好大的胆子,敢买赵海滨的房子”。 两周以后,黄坤意因此事首次与赵海滨见面,他提出一手退钱一手退房,但赵海滨并不答应,首次交谈不欢而散。 2009年11月12日,陆丰市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该拍卖行为合法,裁定该处房产所有权归黄坤意所有。在法官的监督下,黄坤意拿到编号为“广惠字第09709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 但不久,黄坤意就发现房产证是伪造的。又过半年后,黄坤意发现自己所拍这栋房产,已被赵海滨转手卖给他人。 此时,黄坤意意识到,“自己花340万元,只买了一个假房产证。” 黄坤意向陆丰市法院、陆丰市公安局反映此事,但对方除了组织调解以外,没有任何作为。从此,他走上了漫漫的举报之路,并将整个事件公布于众。 ◎疑点重重 询问同一人笔迹不同 陆丰市法院的存档材料显示,2005年5月13日上午,在惠州市金龙花园,陆丰市人民法院查封了金龙花园第三栋的房产,并就此事相关事宜,对赵海滨(当时使用“赵勇”一名)等人进行询问。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材料上,被询问的签名为“赵勇”,其中“赵”字为繁体字,同时,在签名前有明显的涂抹痕迹,上面加盖了指纹。 时过6年,在2011年1月28日,陆丰市法院就房产引发的纠纷再次询问赵海滨。调查笔录显示,赵海滨否认了上一份笔录的内容,并且表示,自己从不知情名下的房产被查封。赵海滨甚至称,连笔录上的“赵勇”的签名也非他本人所写。 记者对比这一份调查笔录的签名发现,与2005年的那份截然不同。首先,“赵”字在2011年笔录中写的简体,而非2005年笔录中的繁体。再则,“赵勇”两字的书写流畅程度差异明显,在2011年笔录中,两个字是一笔一划写成。在2005年笔录中,两个字多处使用连笔,一气呵成。 陆丰法院中两份存档材料中显示:赵海滨与原陆兴公司资产管理人签订的《协议书》、《投入合作资金确认书》中,签名“赵勇”两字的版本也与上述签名区别很大。
法官监督交假房产证 除了材料中出现真假难辨的签名,在这场房产纠纷中,还出现一本伪造的房产证。 2009年,拍卖完成后,黄坤意带着陆丰市法院认定的凭证及一本所拍房产的房产证,前往该房产的管理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自己拍卖所得的房产证是伪造的。 黄坤意回忆,拍卖完成后,他在陆丰市法院法官的监督下,接收了所拍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一系列材料,同时在移交的材料清单上,两名陆丰市法院的法官签了名。 “整个移交过程,连法院的法官都在场,怎么给我的房产证是假的呢?”黄坤意疑惑不解,他就假证一事,询问陆丰市法院以及参与拍卖的清算组人员,对方均不置可否。 黄坤意回到房产证管理单位重新查询房产证原件,才第一次看到真的房产证的模样。 记者对比真、假两个版本的房产证发现,两者区别很大,普通人即可分辨两者差异:首先,两个证尺寸相差很远,真的房产证仅为假的房产证一半大小。再则,两者的性质不同。真的房产证明确房产属性,假证是用普通房产证版本制作。 记者又比较房产内容发现,关于房产的地址、面积以及土地证号等,假证均是原封不动的抄袭真证。 被查封房产依旧出售 黄坤意表示,目前,真的房产证已在另一名商人林某手中。就在房产被拍卖后不久,赵海滨持着真的房产证,私下将这部分房产以1200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 根据陆丰市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00)陆经初字第258-10号)显示,在2008年,处理惠州市丰山金龙花园第三栋房产时,对这部分房产进行了查封。 但就是上述被查封的房产已被赵海滨出售给林某。 黄坤意回忆,拍卖完成后过了四个多星期,黄坤意前往自己所拍的房产进行察看,发现有人在搭脚手架对这栋房产进行外墙装修。在管理处,有人告诉黄坤意这个房子已经被卖给别人了。 黄坤意立即将赵再次出售房产一事,告诉陆丰市法院,但对方并没出面制止房产的装修行为,仅是组织多场黄坤意与赵海滨的调解。 3月2日,记者就赵海滨是否存在第三张身份证一事,采访陆丰市纪委,对方表示,调查结果暂时不公开。 据黄坤意透露,1日,陆丰市纪委再次要求他前往纪委做笔录,并跟他一起前往惠州,调查房产一事。 ◎相关新闻 证监会称“房嫂”家庭收入能负担购房 今年1月,陈秀萍实名举报田荔琴(原福建证监局副局长)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福建“房嫂”迅速引发社会关注,随后,中国证监会对此事介入调查。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向媒体公布了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接到举报后,证监会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小组,前往福州、上海等地进行核查。 据了解,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同志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本报综合《南方都市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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