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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3月5日电 记者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造成10人死亡的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报告给予原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北泉等责任人处分。 2012年8月27日,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运载民爆物品的车辆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调查报告认为,英德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违规审批,日常监管不力。郑北泉在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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