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标题导航
“不跳楼被笑话”丢了谁的脸
让百姓得到更大实惠才是共同追求
妈妈报警吓唬孩子负面影响大于偷钱
2013年03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妈妈报警吓唬孩子负面影响大于偷钱



    夏慧萍 
  浙江金华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的王警官接到了一个让人挠头的“报警”。报案人是个妈妈,带着自己10岁的儿子。妈妈说,儿子拿了家里39元钱,她要带儿子自首。转过头,她又偷偷跟警察说,她是想让民警帮忙,“吓唬吓唬”儿子,教育他一下。      (3月7日《钱江晚报》)
  10岁儿子拿了家里39元钱,只能说是一种不良行为,当然构不成犯法。警察接到这种“报警”,不可能对孩子怎么样,既不能严厉喝斥,更不能像这位做妈妈要求的那样去吓唬孩子,只能对孩子教育一番。孩子对此会做何想呢?很可能会以为,进派出所也不过如此,派出所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如果真是这样,从此孩子再也不怕进派出所,给孩子造成的负面影响就大了。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