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3月8日电 3月8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机关了解到,长春市“304”盗车杀婴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军已于3月7日18时被长春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罪名为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据周喜军交代,3月4日7时许,他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车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所属部门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并做好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