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共筑中国梦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卜先生因干的工程有质量问题,车被扣留作维修抵押 ◎律师称有问题可要求施工方返修,擅扣车辆属于侵权 寿光市稻田镇的卜先生最近有点烦,给人干了个工程没挣多少钱不说,又因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返修花了不少钱,不但如此,卜先生的车还“被自愿”当作了工程维修保证金抵押,而且车辆抵押期间竟然有过交通违法行为。3月16日,他向本报反映了这件烦心事。
工程出问题车被抵押 寿光市稻田镇的卜先生一直从事板房建设工程。3月16日,卜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5月,一名叫隋磊的工程承包人联系到他,请他为潍坊城区西环路上的一家“大明管业”工厂搭建一个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经过实地考察,卜先生与他的朋友一起承包(二次承包)了这个工程。工程完工后,隋先生尚欠卜先生他们工程款7万元,最终商定,隋先生用一辆2001年的雅阁轿车抵顶。 今年2月,由于我市数次降雪,卜先生他们承建的厂房房顶的复合板出现局部塌漏等问题。2月17日,隋先生打电话给卜先生,谎称还有工程,让卜先生过来看看。卜先生赶来后,发现是他们承建的工程出现了问题需维修。隋先生要求卜先生将自己的比亚迪轿车作抵押,并让其写下一份协议书。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书内容如下:大明管业钢结构因施工问题出现大面积塌陷,需施工乙方(卜先生)维修,维修期限自2013年2月19日起,15天内完成,为确保工程维修质量和工期,维修方愿将比亚迪轿车(鲁GE978R)一辆用作保证金抵押,维修完毕后返还。“不写这个条我走不了,他们好多人围着我,我回家还是打的走的。”卜先生说,他是无奈之下才写的这份协议。 工程返修仍取不回车 2月18日,卜先生就带人对出现问题的厂房房顶进行了维修,用了两天时间花了6000多元钱。但厂房修好后,隋先生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车辆,也不肯露面。“有问题我就修,反正有合同,但扣了我的车实在不方便,到现在也不给我个说法。”卜先生无奈地说。 3月8日,卜先生收到一条短信,说他的车在潍城区因交通违法被抓拍。“车钥匙在我手里,车门锁得好好的,怎么会出现交通违法,难道是有人撬了我的车门驾车了吗?”卜先生不解。记者看到卜先生的手机短信显示:“尊敬的鲁GE978R车主您好,2013年3月8日,您的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抓拍,请尽快到附近的交警部门查询处理。潍城交警大队。” 卜先生当着记者的面打通隋先生的手机,询问他的车辆怎么会出现交通违法,并要求归还车辆。隋先生表示,他早已经将车开到莱西市去了,卜先生维修的厂房什么时候能让厂家满意他就还车。 记者电话联系到“大明管业”负责人徐先生。正在济南出差的徐先生告诉记者,厂房出现质量问题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当初厂房出现漏雨、破损他也很恼火,但考虑到承包方的实际问题,便只要求局部整修。至于卜先生车辆抵押问题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把厂房的建设工程承包出去后只负责监管工程质量。 擅扣他人车辆属侵权 山东宏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松霞就卜先生车辆“被抵押”问题解释说,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予以返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工程纠纷。发包方擅自扣押施工方车辆,实际上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个人物权。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施工方可以要求发包方返还车辆并赔偿因扣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在扣押车辆过程中,擅自驾驶该车辆,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此时车辆并不在施工方(即车辆所有人)控制之下,因此应该由实际驾驶人对该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张松霞律师还表示,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必要时,卜先生可以报警求助。 文/图 本报记者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