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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继去年国庆节、今年春节“高速免费”之后,即将迎来的清明节是第三个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节假日。3月1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从之前公布的放假时间来看,预计清明节免费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具体以交通运输部规定为准。 根据2013年节假日安排通知,今年节假日放假共计29天,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要求,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因而清明节也属于四个免费通行的节假日之一,根据之前公布的2013年节假日安排,2013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为20天,即:春节7天(2月9日-2月15日),清明节3天(4月4日-4月6日),劳动节3天(4月29日-5月1日),国庆节7天(10月1日-10月7日)。清明节3天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 据了解,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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