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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河报》报道 西峡龙成集团下辖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轧钢厂(简称汉冶轧钢厂)因工人违规操作造成一名机修工被卷入机器当场死亡。但让员工想不通的是,厂领导竟将73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和安监部门的罚款全部分摊在全厂员工身上。 3月18日,网上出现这样一个帖子:2月14日,汉冶轧钢厂机修工王某在检修机器时,操作工违规操作开动提升皮带,造成王某被卷入滚筒与提升皮带之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共造成经济损失763227元,全厂分摊费用总额为734527元(已减去对轧钢厂相关责任人的罚款28700元)。厂长1500元,副厂长每人1200元,正副科干部每人1000元。事故车间每位员工900元,其他车间科室每位员工分摊620元。 据了解,分摊金额已从2月份开始执行,到7月份所有分摊金额执行完,凡是分摊人员岗位发生调动或人员离职时,车间在造发上月工资时应将其所摊费用一次扣除。 对此,汉冶轧钢厂负责人许少普告诉记者,轧钢厂这样做依据的是西峡龙成集团2013年安全事故管理总要求: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赔偿费、上级安监部门罚款由事故发生单位全额承担,公司不再赔付。 18日,西峡龙成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汉冶轧钢厂的做法欠妥,集团已经责令汉冶轧钢厂立即纠正这一做法。当日,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李主任告诉记者,汉冶轧钢厂由全体员工分摊事故损失费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关键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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