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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肇事司机张某驾驶的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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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询问,事发地点不符露出破绽 ◎肇事者张某意识到案情严重后投案自首 昌乐男子张某与表哥李某一块给舅舅过生日,饭间因琐事发生争执,两人不欢而散。当张某驾车想去与对方化解矛盾时,却在途中出了事故,被撞的人竟是自己要去找的表哥。李某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想到妻子快生孩子了,担心她情绪因此受到影响,张某便去找叔叔顶罪,最终被民警识破。
听说出车祸,汽修厂老板报警 3月16日下午4时20分许,昌乐县红河镇某汽修厂老板报警称,在昌乐县红河镇清泉村通往红河镇浴马沟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因伤情严重,已由红河镇医院转至昌乐县人民医院救治,此次事故的其中一辆轿车目前在修理厂内。 经仔细询问得知,将车放在汽修厂维修的是清泉村的张某某。当天下午4时10分许,张某某将车开到了汽修厂,称发生了交通事故,将车放到修理厂维修一下。因双方关系较熟,马某从张某某处得知了事故发生地点,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马某在张某某走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前往汽修厂询问情况,另一路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展开侦查工作。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清泉村通往浴马沟村三岔路口西侧50米处,现场留有破碎的轿车右转向灯、部分前保险杠碎片及大片血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与本案有关的线索。 民警在汽修厂找到了发生事故的其中一辆车,通过勘察,车辆受损情况与事故现场留下的汽车碎片相吻合。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居住区较远,在现场也未发现目击证人,民警立即赶往医院展开工作。
民警询问,“撞人者”报错地点 民警到达昌乐县人民医院后,医护人员正在对被撞者李某进行抢救。在抢救室外面,还有李某的亲属张某某及其弟张甲。张甲一见到民警,便急忙跑了过来。“当时是我开的车,不小心将人撞到的。”民警便将其带回大队接受调查。 张甲告诉民警说,当时他驾车沿清泉村往浴马沟村由西往东行驶,当行至两村三岔口路时,一辆摩托车由东往西快速驶过,因躲闪不及,径直撞向了对方,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三岔路口正中央位置。张甲交代的事故发生地点与现场勘察的事故发生地点不符,这令民警产生了怀疑,难道是事故发生时,因为他异常紧张,从而记错了事故发生地点? 就在此时,从医院处得到消息,李某因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得知李某死亡后,在接下来的审问过程中,张甲答话时躲躲闪闪,颠三倒四,不像是经历过真正事故的人。民警猜测,张甲可能是替人顶罪,撞死李某者另有其人。但经审问,张甲仍一口咬定当时是他开的车。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张甲是在替人顶罪,民警只好再次展开取证工作。 投案自首,撞人后找叔叔顶罪 3月17日,就当民警对事故现场再次取证时,张某某带着儿子张某到昌乐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了解,死者李某今年26岁,是张某的表哥。张某交代,3月16日中午,张某与其表哥李某一块给舅舅过生日。饭间,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最终不欢而散。饭后,张某觉得应该找李某解释一下,便独自驾车去找李某。没想到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下车后,他才发现被撞的正是表哥李某,赶忙将其送往红河镇医院救治,后转入昌乐县人民医院救治,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想到妻子快生孩子了,担心她情绪因此受到影响,便瞒着妻子,并将此事告诉了父亲张某某。两人经过商议,最终找到张某叔叔张甲顶罪。 张甲被警方拘留后,张某父子两人越想越觉得让张甲顶罪欠妥,更担心此事被警方查出来,张某不但罪上加罪,叔叔因此也受到牵连,一番思量之后,主动投案自首。 3月22日,记者从昌乐警方获悉,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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