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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积极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确保不让露天烧烤形成气候,昌乐县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行前置式执法,提前部署,拉开了2013年夏季露天烧烤管理的序幕。 结合往年的工作经验,针对城区露天烧烤经营的特点,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区露天烧烤规范管理的通告》百余份,市容四个执法中队队员分路段行动,逐门挨户下发给从事烧烤经营的餐饮业户,详细耐心地讲解露天烧烤的有关规定。同时,升级烧烤方式,推行无烟烧烤与店内烧烤。变堵为疏,积极引导烧烤业户必须摒弃传统的炭烤方式,一律采取无烟、清洁、卫生的环保炉具进行店内烧烤。同时设置符合规定的排油烟设施。各烧烤经营业户必须经城管执法局审查批准,签订协议,达到省级卫生城规定的相应标准,取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以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晚6时到晚10时30分)、地点进行烧烤。各门店在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在门店前人行道上摆放餐桌,同时店外地面铺地板革或防水油布等。烧烤结束后将当天产生的垃圾清除干净,确保城市环境卫生与整洁。昌乐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四部门将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不按要求进行烧烤经营的业户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 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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