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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8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了让更多尿毒症患者获益,今年我市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工作中引入谈判机制,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尿毒症患者透析费用个人负担分为三个等级:三级医院为3600元,二级医院为1200元,一级医院为600元,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4月1日开始实施的尿毒症透析治疗费用政策将进行调整。参保人员自愿从尿毒症透析包干定点医院范围内选择1家定点,选择其他医院透析的,仍按照原“门诊特殊慢性病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病种的管理办法执行。此次的政策调整,将使全市700多名尿毒症患者受益。 (记者 赵春晖 通讯员 翟山 崔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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