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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看好一套二手房,房主无法提供前夫身份证或无法过户 ◎房主否认违约不退钱,中介躲着不见人,这问题咋解决纠结不已 在奎文区做生意的郭先生通过房产中介看好了苇湾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并付给了房主5000元定金,然而,在办理买房手续时,郭先生发现,虽然房主提供了其前夫委托别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的委托书,但房主一直无法出具其前夫的身份证,这让他不敢再买这套房子,而对方却不肯退还定金。对于此事,3月29日,房主李女士称:“我都和他说得很清楚了,不管我有没有这个东西,我能给你办了就行,但他一直这样拖着,再说我并没有违约,不可能给他退定金。”
纠结 房主前夫委托卖房 没身份证无法过户 3月29日,记者见到了郭先生后,他拿出了一大摞资料,有他们家的户口本、其妻子的计划生育档案等。“原本买了这套房子,我们就有了自己的房产证,我们的户口会从老家转过来,孩子也可以在这里上学,可是现在却眼看化为泡影了。”郭先生焦急地说。 记者还看到了郭先生看好的那套房子的房主提供的一些复印件材料,包括房主李女士提供的公证书、委托书的复印件,委托书显示“委托人是段先生,受托人是李先生,段先生与李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奎文区苇湾小区的房屋属李女士所有……因本人在吉林生活,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房产证过户等手续,现特全权委托李先生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查档、房产过户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代办的相关事宜,本人均予以承认。” 记者还看到了郭先生付给李女士5000元购房定金的收到条,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2日。 在郭先生、李女士及房产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写有“卖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能够办理交易过户……”等内容。 “委托书里应该有委托人即李女士前夫的身份证复印件,但里面没有,所以要想过户必须得提供其前夫的身份证原件,但李女士却一直无法提供。”郭先生担心地说。房主应该算违约了,是她提供不出其前夫的身份证导致无法过户,所以,她应该承担责任,应该退还定金。 买方 担心首付款打水漂 苦等四个月想退房 郭先生对记者说,他老家是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的,在市区做修手机的生意,一直租房居住,他和妻子一直向往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由于没有很多钱,他们就决定买一套小户型的二手房。去年11月份,他们通过奎文区民生东街与鸢飞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潍坊恒信房产营销中心看了多处二手房,最终看好了苇湾小区的一套小户型。去年11月12日,他就付给了房主5000元定金,同时,他们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当时,我曾多次询问中介、房主有关房屋过户的问题,他们都说没问题,材料很齐全。”郭先生说,后来,他们去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房主开始说有事,等了一个周后,看到房主李女士提供的手续,才知房主的前夫是委托别人办理相关手续,当时,他心里就有些不踏实,所以,他没有办理贷款审批手续,也没有付给对方房屋首付款。 郭先生告诉记者,随后,他自己去了市房产交易中心,将遇到的情况一说,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必须得有前夫的身份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房主以种种原因不提供前夫的身份证,但她一直说她能办,让我先把首付交了,但我如果把首付款5.65万元交给她,房屋过不了户,又该怎么办?”郭先生担心地说,他现在非常着急,自从交了这房子的定金后,已拖了4个多月了,却一直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我只要能看到房主前夫的身份证,我会立马付给房主首付款,立马去审批贷款,但现在这种情况,我心里没底啊!”郭先生说,他多次拨打该中介工作人员的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让他等。一直这样等着,郭先生就不想买这房了,但自己交的5000元购房定金却迟迟拿不回来。 房主 满口承诺能过户 不认违约拒退款 房主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件事中,郭先生所说的房屋不能过户的问题,实际上他们还没有走到那一步,应该是先到银行办理审批贷款,但郭先生却迟迟拖着不去办。“我都和他说得很清楚了,不管我有没有这个东西,我能给你办了就行,但他一直这样拖着,再说我并没有违约,不可能给他退定金。”李女士说,在办理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他们双方都应该共同解决,互相理解。如果在他们办到房屋过户手续而无法过户时,她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此事,记者同郭先生来到了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委托书上如果有房主前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办理过户,但该委托书上没有其前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必须出具其前夫的身份证原件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潍坊恒信房产营销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的负责人不在,为郭先生、李女士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相关工作人员最近也一直没来上班。这位工作人员当即又拨打了那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却一直没打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会尽快将此事汇报给负责人,争取尽快给郭先生答复。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李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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