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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物业乱收费或遭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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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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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物业乱收费或遭重罚
市物价部门即日起展开专项检查,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被公开曝光



  本报讯 3月3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4月1日至5月31日,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城区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重点检查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共有七项,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二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是否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是否超出登记备案标准。三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物业服务企业和车位所有权人是否超标准收费。四是按规划设计出入口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的住宅小区,出入证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五是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未计入城市公共供水总成本前,物业服务企业或供水企业是否超标准收取二次供水运行费。六是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其他未予标明的费用。七是物业服务企业其他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价格行为。
  据悉,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将组织力量对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抽查,对违规情形轻微、知错即改、整改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首犯不罚”或“首罚从轻”原则;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严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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