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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多吨地沟油炼成食用油
2013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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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多吨地沟油炼成食用油
◎云南一企业十年间大肆收购肥膘等炼成毛油集中供应 ◎经销商称食用油乱象丛生,相关领域法律空白监管缺失



  西南地区最大的油脂生产及经销企业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2002年-2012年共购进地沟油3.23万吨。据称收购来的地沟油都炼成了食物油。去年该企业因涉嫌使用在炼油材料中使用地沟油被通报。丰瑞公司总经理称用毛油炼油成业内潜规则。3月21日,该公司涉嫌“地沟油”一案在曲靖市中级法院连审4天,此举创下了云南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最长时间纪录。

十年间收购三万余吨“地沟油”
  据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2年3月,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和云南丰瑞粮油工业产业有限公司向张绍忠等人购进地沟油22241.41吨,金额约1.14亿元;向川、苏等省市公司进购地沟油10038.9055吨,金额约4665.7万元。两公司将上述地沟油生产成“吉象”牌食用猪油后,运往云南大理、红河等州市进行销售。2002年至2012年间,丰瑞公司共购进地沟油3.23万吨,总金额达1.5个多亿。
  云南光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从2001年到2012年3月,丰瑞公司销售猪油数量14万多吨,涉及金额达10亿多元。
  去年5月18日,相关部门查出丰瑞公司涉嫌使用地沟油作原料,掺混加工食用油脂,所生产的“吉象”牌散装猪油、桶装猪油等在省内销售。5月21日,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通报,丰瑞公司涉嫌使用工业用猪油和工业用鱼油作为原料,掺混加工食用油脂。随后,曲靖警方便将丰瑞公司董事长赵建国等3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曲靖市检察院向曲靖中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认为,“按每人每年消耗食用油20公斤计算,3万多吨油够150万人吃一年。”其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不少企业用类似方法炼油
  从事食用油批发10余年的经销商赵瑞华认为,丰瑞公司涉嫌“地沟油”一案不过是掀开了食用油市场黑幕冰山一角。“在云南甚至在中国其他油脂企业的情况也基本上好不到哪里去。”他对记者说。以猪油生产为例,为支撑其庞大原料需求,丰瑞公司“吉象”品牌原料毛油大的供货商就有8个,下面又涉及无数小型供货商及成千上万个体户,由此形成庞大的产业链。
  赵瑞华表示,上述原料供应网络不仅遍及全国各地,部分原料甚至来自东南亚多个国家。
  在庭审过程中,多名丰瑞公司员工的口供显示,丰瑞公司的猪油原料都是由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大量散户收购碎肥、肥膘、动物内脏等,统一炼成毛油集中供应的。
  丰瑞公司总经理余照全在法庭上表示,他知道毛油多少会有问题,但这是行业潜规则,作为一个打工的,也改变不了这样的现状。
  其中一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李春光表示,被告人在被抓获后,办案人员问他在云南还有没有其他油脂企业使用类似的方法来生产油脂,当时吴庆伟列举了另外3家油脂企业,称都是用类似的原料和方法。行业乱象可见一斑。
相关法律空白监管缺失,被告否认罪名
  在此次曲靖中院审理云南最大“地沟油”法庭上,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所有犯罪嫌疑人几乎都予以否认。丰瑞公司董事长赵建国表示“没有任何部门告诉过我食用猪油的标准”,他表示,丰瑞公司的“生产原料不是地沟油”,“供货商都是有资质的”。
  与此同时,几乎所有被告供货商均称,他们的厂从来没有被查处过,以此辩解自己的产品“合格”。此案中涉及的8个供货商均表示他们在丰瑞案发前,从来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处过。但公诉机关在指控中,列举了丰瑞公司相关人士大量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李春光认为,实际上,对于精炼猪油的原料用油,即法定概念的净油,目前都没有任何国家标准。他还认为,目前所有被告人没有任何一人认为自己销售、购买、使用的是地沟油。不能把本案涉及的不规范生产、加工等行政违法行为及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等同于刑事犯罪行为及刑事责任,甚至混同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及从重刑罚。
  事实上,正是由于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空白和监管的缺失,才导致像丰瑞这样的食用油企业在10余年间一直涉嫌与“地沟油”有染。
  赵瑞华表示,如果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再抓几个赵建国,仍然是一阵风,过后,市场状况还会一切照旧。
           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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