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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不缴暖气管道损耗费,物业就不卖给我们电,前段时间我费尽口舌,好不容易才买到100元的电,可现在家里又快没电了。再怎么着,物业也不该‘捆绑收费’啊。”4月2日,寒亭区益新嘉苑小区的几位业主向本报反映,去年冬天,他们没有参与小区集中供暖,而物业非得让他们按取暖费的20%来缴纳暖气管道损耗费,否则就不卖给他们电,他们认为物业的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对此,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并非不卖给业主电,只是对部分业主用控制买电的方式,让他们尽快缴纳暖气管道损耗费。部分业主如果不参与集中供暖,就会影响整个小区的供暖效果。虽然有不参与集中供暖的业主曾提出拆除自家部分管道的事,但此举不妥,小区内的整个配套是互相关联的,热量还是会互相传递。 12358物价热线工作人员说,如果该小区是用不卖电的方式来让业主缴纳管道损耗费,是不合理的。(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李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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