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2岁的诸城青年于某,生活空虚无聊,4月3日下午,为了寻求刺激,他竟故意在诸城市贾悦镇的锡山子(山名)放火,烧毁黑松210余棵,造成经济损失12000余元,也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在民警、消防人员、群众灭火的时候,于某想趁乱逃离现场,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审讯,于某对故意放火损毁公私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周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