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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旧家电有新规,能落实吗
201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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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旧家电有新规,能落实吗
  潍坊市旧货市场一家店铺内,顾客在挑选二手电视机。
  一名业户正在清洗旧空调的污渍。



◎商务部规定旧家电售出后至少包修仨月,5月1日起施行 ◎我市旧货市场包修期较短、登记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
  从5月1日起,市民在市场上购买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在保修上将有法可依。根据商务部近期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4月8日,记者走访潍坊市旧货市场发现,目前市场存在二手家电包修期多为一个月、收购时登记不规范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中一些细则不明朗,如能出台相关配套细则,新规会更具可操作性。
29吋旧彩电才卖120元
  在电器和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同时,市民家中的旧家电怎样处理成为一件烦心事,不少人都会选择将淘汰家电卖到旧货市场。
  家住潍城区三友·华锦苑小区的谭先生准备重装房子,但是他看着满屋子的旧家具、旧家电犯了愁。谭先生告诉记者,他想将家里的电器全换成新的,可是他咨询多家回收商发现,现在电视、空调、洗衣机的回收价格低得离谱。谭先生说,他家的旧电视和壁挂式空调是在2009年买的,当时他购买这台29吋的电视花了2800元,买空调则花了3000多元,但是现在电视的回收价才120元,空调还不到200元。
  “近几天,我咨询了好几家回收商,对方出价都差不多,上下最多相差10元钱,我觉得还不如留着,但是太占地方了。另外,我担心过几年回收价会更低。”谭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好忍痛处理掉。
组装机没收据卖废铁
  老家聊城的翟女士目前租住在潍城区苗圃三路,她刚买一年多的二手电视在一个星期前出现了问题,想卖掉换台新的,但是回收商都表示不愿回收,原因是她的电视是组装的,卖不了多少钱。
  “这台电视是我在2011年10月份从城区一家旧货商店买来的,加上运费总共花了600多元钱,当时他们并没有告诉我电视是组装的!”翟女士无奈地说,当时她购买时店方并没有开具收据和发票,现在她只能将电视当废铁卖掉,只能卖二三十元。
  翟女士说,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她再到二手市场买家电肯定会索要收据,但担心会再次买到组装货,“还不如多花点钱到市场上买个新的,一旦出现问题售后有保证”。
翻新组装电器不卖了
  那么现在市场上是否还有组装翻新机在售呢?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奎文区虞河路与玄武东街交叉口附近的潍坊市旧货市场看到,成堆的旧电视机、旧空调、旧电器摆放在店铺内销售,有的商家正忙着向顾客推销旧家电,有的商家则忙着清理旧家电上的污渍,市场内人头攒动。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不少店主为了让旧家电看上去更干净,纷纷用洗洁精去污。一家销售旧空调的店铺的店主赵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收购的旧空调上面有很多灰尘,如果直接销售顾客肯定相不中,洗干净后更好卖一些,但是空调并不存在翻新组装机。“旧空调的价格是根据新旧程度、样式和功率来设定的。”赵女士说。
  对于翻新组装家电,一名常年销售旧电器的业户告诉记者,现在市面上很少有销售翻新组装家电的,因为在此过程中必然要投入一部分成本,而这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本来购买旧电视机就是图便宜,如果价格过高,消费者肯定不愿意购买。”这名业户表示,“翻新组装电视机里的一些零件被更换后,使用寿命会随之缩短。另外,翻新组装电视机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在国家规定不让卖了。”
◎存在问题
二手电视机包修期多为一个月
  当天上午,记者在旧货市场一家销售旧电视机的店铺内看到,旧电视32吋以下的一应俱全,大部分都是老式的,售价从几百元至千元不等。
  店主于女士告诉记者,旧电视机的价格主要根据使用寿命、大小而定,如2009年生产的32吋某品牌的旧电视机售价为600元、2008年生产的21吋旧电视机售价在200元左右。“我们店内的电视机都是从市民手里回收来的,并且都能继续使用。”于女士说,他们在出售旧电视时,只会向顾客开具收据,大部分普通电视的包修期为一个月,千元以上的液晶电视包修期可以延长至三个月。记者留意到,该店内只有一台液晶电视在售。
  此外,记者还发现,该店旧电视摆放的位置分为室内和室外两部分。于女士表示,摆放在室内的旧电视是可以用的,而摆放在室外的则是不能使用的废品。如果顾客购买的旧家电出了问题,一个月内免费维修,超过包修期后,如果更换零件,他们只收零件费用,不收人工费。

不少顾客贪图便宜放弃开收据
  随后,记者又来到另外一家销售旧电视机的店铺看到,顾客王先生正在与店主讨价还价。王先生打算购买一台21吋的旧电视,询问多家店主得知价格都在200元左右。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180元的价格成交。该店店主侯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利润已经压得很低了,他们这些回收旧电器的业户挣不了多少钱。
  “我们这里普通电视机的包修期都是一个月,液晶电视的为3个月。这些旧电视机都没有拆开过,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即便出现问题,我们这儿也能修。”侯女士说,他们出售旧电视都会向客户开具收据,但也有顾客要求不开收据,价格相应可以便宜一些,现在许多顾客图便宜放弃开收据。
  而根据《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记者在潍坊市旧货市场就《办法》中的规定采访了10名业户,对方纷纷表示并不知情,对于应该怎样实施也不清楚。
废旧电器不进行登记直接回收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城区多家二手家电经营者并没有对回收的旧家电做好登记。市民谭先生在潍城区怡园路与卧龙街交叉路口附近经营着一家废品回收店,他告诉记者,他店里的二手家电一部分是从收购商处购进的,再有就是从市民手中购买的,“有的收购商一次能送来好几台旧电视机,他们多数没有作登记。另外,我收购的二手电视基本上都不能使用了,我觉得作登记没有意义”。
  潍坊市旧货市场多名二手家电销售商表示,二手家电回收有多条渠道,很难做好登记。一名销售商告诉记者,他回收二手家电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是市民直接送来的;二是从收购商、废品收购者手中购进的;三是一些熟人送来的。“从来没听说过收购二手家电还要进行登记。”该销售商说。
  《办法》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另外,经营者应当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产品的收购登记信息,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的维修、翻新情况和后配件的商标、生产者信息等情况。

◎业界观点
执行存在困难 建议出台细则
  谈及对《办法》的看法,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的陈朝阳秘书长表示,该政策肯定会推动二手家电行业向前发展,会更加合理有效地让旧家电无害化处理,对于规范整个家电市场,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接受采访时,一些维修家电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二手家电不管是销售价格还是售后服务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办法》将对二手家电交易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不但有利于市场的有序流通,还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对旧家电消费的积极性。但是办法中的一些细则不明朗,可能会导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监管部门执法没有依据,能否顺利、完整地执行,也是很现实的问题。如果该办法能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那么新规将更具可操作性。
  对此,潍坊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暂时还没有接到《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文件。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路欣本报见习记者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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