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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秀苑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业主担心不买无法开车进小区 ◎市物业办称,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业主租赁 近来,奎文区公安巷御秀苑小区业主遇到一件烦心事,从5月1日起,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只卖不租,租期未满的到期后将不再续租。对于此事,不少有车业主提出质疑,如不购买车位以后是不是就不能把车停放在小区内了?那么车位只卖不租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御秀苑小区开发商表示,他们拥有该小区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有权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业主 租赁到期车位变租为卖 4月10日上午,记者在奎文区公安巷御秀苑小区看到,每栋居民楼的单元门上都张贴有一张通知,上面写有“御秀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尚有部分车位,现公司研究决定从2013年5月1日起不再租赁,租期未满的业主到期后不再续租。将地下车位进行出售,给业主价格上的优惠,并赠送5年所购房物业管理费。5月份以后未售出的车位公司将另作处理。”等字样,最后的落款为山东唐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落款时间为4月3日。 记者留意到,该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出售除面向本小区业主外,也向周边小区居民出售。非本小区居民在5月1日前购买的,价格与本小区居民相同,之后购买的价格稍高些。 业主齐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该小区居住四五年了,一直以来都是租赁地下停车位。“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有100个左右,使用率只达到三分之一。通知说如果没有售出再做处理,是不是不买车位就不能把车停在小区内了?”齐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由于当时是上班时间,车库内的车特别少,只有七八辆。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业主,大家纷纷表示,他们一直租赁车位,眼下正为车位变租为卖后不能把车停到小区内感到担心。 开发商 有权利处理地下停车位 当天,记者按通知上的电话与山东唐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李先生取得了联系。李先生告诉记者,御秀苑小区有地下停车位100多个,他们负责这些停车位的出售。“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我们公司,公司有权决定如何处理,这是公司的一种营销策略,现在购买车位的业主比较多,销售状况也不错。”李先生说,对于以后停车位是否还租给业主,他们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与潍坊市物业办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就停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理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志杰,王志杰表示,小区里的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对于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对于此类问题,开发商和业主应当协商解决。 ◎新闻延伸 占道毁绿租期长,小区停车乱又难 当天,记者走访城区多个居民小区发现,小区内停车乱象丛生,由于车位紧缺,有的车辆停在了小区门口,有的则停在了小区内道路两侧,更有甚者直接停在了绿化带上。针对停车难题,小区物业纷纷出招,有的将绿化带改建成停车场,有的规定车位一租就是十年。
小区车位少车辆路边停 当天上午,记者在位于新华路与福寿东街交叉口附近的圣荣广场小区西门看到,不少车辆停放在门口两侧的行车道上,使得原本就不宽阔的路面变得更加狭窄,车辆行经此处不得不放慢速度,以防发生刮蹭事故。 其中,道路南侧的地面上用黄线施画着停车位,并标注有车号,而北侧路面上则没有。记者留意到,在约50米的道路上,仅路北侧就停放着七八辆车。而在9号楼北侧,两辆车竟直接停在了绿化带上。 “我们小区车位少,车辆多,业主没办法只好将车停在路上,尤其是到了晚上,只能‘见缝插针’。”该小区一名女业主告诉记者。 而在位于高新区金马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附近的华都金马小区内,记者看到相同的景象。 “小区内其实有地下停车位,一个车位卖几万元钱,现在已经全卖光了,现在业主想买也买不到,现在车辆虽然能进出小区,却没地方停车,到了晚上回来晚了只能停在小区门口。”该小区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共有300多个地下停车位,由于私家车太多,一些没买到车位的居民只好把车停放在路面上。为了缓解车位紧张问题,小区物业在路面上规划了一部分停车位出租,但这仍不能满足需求,久而久之,路边便形成了天然的“停车场”。 停车位要租就是十年 当天,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城区乐川街上的一个居民小区为规范停车秩序,物业决定将地上停车位租给业主,而且一租就必须租10年。对此,不少有车业主认为,物业为了规范停车秩序而采取这种措施可以理解,但租期太长了。 小区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不交上10年的租金,就不让进小区,无奈之下,她只好将车停在小区外。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停车位按每月租金150元计算,10年下来租金就要18000元。“一租就是10年,感觉时间有点长,我只想一次租用两年。”张女士说。 绿化带改建需居民同意 圣荣广场小区物业的闫经理告诉记者,为了解决停车难题,他们曾与业主委员会商量过,打算将圣荣广场东区一部分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这个计划可能会引起部分业主的不满,为此,我们根据相关规定采取了一些措施。”闫经理说,新建停车位的租金扣除建设停车位用的费用后,剩余的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作为小区的维修基金。 记者了解到,潍城区清平社区也采取了将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的办法。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车位资源一直很紧张,许多居民经常无处停车,这才想到扩展停车位,并在改建前征得了业主同意。 对此,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表示,按规定,占用道路的车位需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能施画。如将绿化带改建为停车场,不但要征得业主同意,还需相关部门审批。另外对于“一租租十年”的做法,物业公司必须提前跟全体业主协商,得到业主同意后,才能限定出租时间。 文/图 本报记者 贾慧 花凯 本报见习记者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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