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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商报》报道 上午已经被免职了,下午还在签字报销,被举报后,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纪委介入调查,东坡区路政管理大队原大队长赵某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单位财务人员采用虚报支出的手段骗取公款并私分,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十万元。16日上午,眉山市东坡区纪委在其官方微博上一连通报含该案件在内的4起案件。 赵某一案曾引起各种猜测,有人称其受贿上千万等。办案人员解释,涉案金额为十余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案件希望能起到更多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今后还将视案件公开的价值、有无教育作用等,通过微博定期和不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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