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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4月18日,网友发帖称:4月17日,在湖北荆门虎牙关大桥下有一人倒地不起,周围群众报警后,向路过的“鄂E3037警”警车招手示意,警车停下看了一眼后开走;4月18日,另一网友投诉,“鄂E3037警”在荆门城区工商街的公交站内违停,导致公交车无法进站上下乘客。 4月25日,枝江市公安局公布调查结果,称被投诉的警车并非见死不救,由于当时正在执行任务就没有停车查问。另外也不存在违停。26日,记者获知,公交站内黄色停车线是专门划给公交车上下乘客的停车位,其他车辆不能停放,而事发时警车的确进入专用停车位,构成了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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