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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杀同窗只因一条中奖短信
顽童学灰太狼“烤羊肉”烧伤俩伙伴
201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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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杀同窗只因一条中奖短信



◎湖南炎陵县16岁中学生万冬收到中奖12万元诈骗短信 ◎同窗小刚想将钱财据为己有,遂偷配钥匙夜间入室行凶
  日前,湖南炎陵县十都镇小江村发生一起恶性案件,16岁的初三学生万冬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凶手竟是他的同班同学小刚(化名)。而他行凶仅是因为万冬的手机收到的一条“中奖12万元”的诈骗短信。
  追溯悲剧背后原因,在越来越多的校园凶案中,有因嫉妒、因琐事、因冲动等种种由头。
现场 16岁少年惨死家中
  4月30日上午,一条消息打破了十都镇小江村的宁静:16岁的少年万冬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
  头一个发现凶案现场的叫何欣,他与万冬同在十都镇中学上学。案发当天,何欣打算约万冬一起去镇上赶集,当他赶到万冬家时却发现,万冬只穿了一条短裤躺在地上,满脸是血,一动不动,床上、墙上、地上也都是血。
  医生迅速赶到现场,但无力回天,万冬早已身亡。
  警方尸检后告诉死者亲属,这是凶杀案。一名见过遗体的亲属说,万冬身上有多处刀伤。
凶手 偷配钥匙入室杀人
  熟悉万冬的朋友都说,他是一个老实人,很少与谁红脸,学习成绩一直处于年级前列。谁会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此毒手?
  当民警将小刚带到万冬家指认现场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刚与万冬同岁、同班。班上同学介绍,两人关系很好,喜欢玩同一款电脑游戏,喜欢听同一个歌手的歌。“两人基本都玩在一起,吃饭也不例外。”一名邓姓同学说,两人的兄弟情谊甚至让别的同学羡慕。
  警方透露,小刚偷偷配了万冬家的钥匙,案发当天凌晨5时入室杀人。案发时,只有万冬一人在家,其父母远在广东打工。
动机 想将中奖短信据己
  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此案的侦破细节。万冬家人说,这主要源于一条手机诈骗短信。
  万冬的父亲万华文说,不久前,儿子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的手机收到一条中奖12万元的短信,对方要求提供一个银行账号。万华文知道是骗局,警告儿子不要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有同学向记者证实,万冬的确收到过这样一条短信,并向身边朋友“宣扬”了这件事。万冬的QQ空间至今保留着一条信息:“哈哈哈中大奖了,人走运了,挡都挡不住。哈哈哈哈。”
  案发后,万冬的家人多次向警方问询小刚的杀人动机,警方说,小刚归案后交代,他想将12万元奖金据为己有,遂起杀心。他趁万冬不注意,偷偷配了万冬家的钥匙。案发当天,他潜入万冬家,将万冬杀害。结果一无所获。
  记者向株洲警方求证万冬家人的这一说法,警方未置可否。

◎悲剧盘点
嫉妒型 因同学漂亮将其肢解
  13岁的周某在广西河池市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现场血迹。
  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
琐事型 因起争执捅死同学
  刘某,男,现年14岁,系青海省西宁市十一中学初三学生。3月22日星期五下午,刘某因旷课,听写化学笔记时不会做题,就与化学课代表周某发生争吵厮打,后被班主任发现制止并让周某向嫌疑人刘某赔礼道歉。但刘某不服气,随约周某打架。3月24日,嫌疑人刘某购置了一把折叠刀藏匿在身上。随后,嫌疑人刘某又因此事,与周某的同学即受害人宋某,发生了争执。当晚嫌疑人刘某又与宋某通过QQ约定星期一(3月25日)早晨打架。
  3月25日7时30分左右,刘某私藏事先购置的折叠刀并捡拾一砖块到教室。与被害人宋某见面后,嫌疑人刘某首先使用砖块砸向宋某,宋某见状,持一板凳腿向刘某进行反击时,嫌疑人刘某持折叠刀连续向宋某身上捅了三刀。宋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出警民警现场控制,后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找茬型 走路样子太牛被捅
  只因走路样子“太牛”,4月21日,陕西富平某职业中学学生张华(化名),在宿舍内被同校的三名学生连捅七刀,幸无生命危险。
  张华的父亲张小卫讲,19岁的儿子在位于富平县王寮镇街道的高级职业中学上学。4月21日下午,儿子刚走进宿舍,被随后进门的三个不认识的人殴打。其中一人拿出匕首,连着向张华腰部、腿部捅了七下,血流不止。捅人的青年或许是看到事态严重,才将张华送往富平县城一诊所救治,张华当即被缝25针。等他赶到后,张华被送往富平县医院。
  4月24日下午4时许,记者见到了捅人的两名学生。其中学生王某坦言,匕首是他不久前在校外购买的,一直随身携带。事发当天,他与另外两名学生吃饭时喝了啤酒,看到同一公寓楼的张华“走路的样子太牛”,就动了手。
  据富平县公安局王寮派出所民警刘超介绍,目前警方确实未对打人的三名青年采取强制措施。“年龄均在十六七岁,我们只能告诫校方及家长加强监管。”刘超说。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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