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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有了处理方案
先“地震”后“起火”,两千公务员逃生
201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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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有了处理方案



◎我市出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 ◎污染事件及预警均分四级,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举措
  5月10日,记者从潍坊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恐怖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市环保局下发了《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情况,我市能迅速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突发环境事件分四级
  根据《预案》,我市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把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据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Ⅰ、Ⅱ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造成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造成跨省(区、市)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包括,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造成跨市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则是指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市环保局表示,《预案》主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市政府或市环保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按照《潍坊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四级预警机制
  根据《预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当一个流域或者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危及环境安全时,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研判相关信息后,会向潍坊市政府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当环境污染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有关地方环保部门会密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系统。若发生跨市突发环境事件将直接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预警。预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都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
出台不同措施应对
  根据《预案》要求,当发布预警并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环保部门应该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警,并及时将预警公告和信息报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同时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大小、影响范围、强度和级别;配合当地政府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并公布咨询电话。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特别表示,当发布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时,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马上进入待命状态;同时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本报记者 赵春晖
红、橙、黄、蓝四级预警机制
  红色(Ⅰ级)预警
  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橙色(Ⅱ级)预警
  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潍坊市人民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布。

  黄色(Ⅲ级)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

  蓝色(Ⅳ级)预警
  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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