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潍坊新闻·社会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骑走”别人自行车,放自家楼下
警车开道,十分钟到医院
2013年05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骑走”别人自行车,放自家楼下
◎两个11岁男孩从同一家单位大院内偷走两辆自行车 ◎民警提醒家长,一定不要因为忙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
  小峰偷的那辆自行车停在自家楼下。



  5月12日,潍城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最近,两个11岁的男孩先后从向阳路与北宫西街路口附近一家单位院内偷取了两辆自行车。询问偷车的理由,一个孩子说自己一直想拥有一辆自行车,可父母不给买,另一个孩子只是图个好玩。由于两个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报警人
十多岁孩子偷自行车

  5月12日,潍城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到向阳路与北宫西街路口附近一家单位。看到报警人说的“小偷”时,民警们都笑了:眼前的小偷竟然是一个个头矮小的男孩,看起来仅10多岁。该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民警,就是这个孩子偷了他的自行车。
  该工作人员带民警来到单位的视频监控处。果然,视频中清晰地出现了这个小男孩将单位院中一辆自行车骑走的画面,随行的还有另一个男孩。民警询问这个小男孩为何要骑走别人的自行车,小男孩称,是另一个男孩带他来骑车的。
  这个年仅11岁小男孩名叫小峰(化名),家住在该单位附近的一个小区。在小峰的带领下,民警在他家楼下的墙边找到了他骑走的自行车。
  随后,民警又随小峰找到了带他去偷车的小刚(化名)。这个同样年仅11岁的孩子坦然地告诉民警,他也偷过一辆自行车,但后来又把车骑到该单位的车棚里了。果然,在小刚的带领下,民警在该单位的车棚内找到了另一名职工之前被盗的自行车。
家长
一个不知情一个没在意

  其中一辆自行车的失主告诉民警,因为觉得单位内很安全,经常将自行车不上锁停在院内。5月11日,他像往常一样没上锁就把自行车停在院内,下午去骑车时却发现自行车不见了。他看了单位的监控才发现,是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骑走了他的车,但他并不认识这个孩子。
  12日上班时,他看到一个小男孩在他们单位院内玩耍,仔细一看,男孩的衣着和模样就是监控视频中偷他自行车的孩子,于是他就报了警。
  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民警们联系上小峰和小刚的父母。
  小刚的父母告诉民警,大约一个月前,他们确实看到小刚将一辆陌生的自行车骑回家,当时他们批评了他,并让他把自行车送回去。但具体送到哪里他们也不清楚,也没有太在意这回事。
  小刚表示,他非常喜欢自行车,想让爸妈给他买一辆,但爸妈一直不给买。所以他才骑走了别人的自行车,但他不知道这辆自行车是谁的,只得放回那单位的车棚内。
  小峰的父母对民警说,对于孩子骑走别人自行车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小峰有自己的自行车,骑走别人的自行车大概是出于好玩。
民警
家长切莫忽视教育

  因为两个孩子都属于未成年人,民警对他俩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两个失主也没有继续追究责任。北关派出所民警提醒家长,在自己忙于工作、忙于生意的同时,一定不要忽视孩子的教育。
  在发现问题后,家长要冷静,不要怒不可遏连打带骂,应与孩子坐下来认真交谈,让孩子明白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拿取,不能有“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思想。如果有的物品孩子确实需要,家长应尽可能地满足,如果家长坚持认为不应该满足孩子,一定要给孩子讲清原因,要取得孩子理解,而不应该强硬地禁止。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