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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幅太小,成品油价暂不调整 |
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第二次搁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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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23日宣布,5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与5月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涨幅很小,涨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相当于每升汽、柴油价格调整不足5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23日是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3月底实施以来的第四个成品油调价窗口期。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5月10日,国内油价小幅上涨,国内汽、柴油价格均上调了95元/吨。按照“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原则,23日是成品油价的新一个调价窗口。 据发改委介绍,自5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抑后扬,近日又出现回落,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5月2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5月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涨幅很小,涨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油价暂不作调整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第二次搁浅。成品油定价新机制运行将近两个月以来,按照10个工作日一调的周期,油价已经历了三轮调整周期,4月10日第一轮因调价金额低于每吨50元而未作调整,4月25日第二轮大幅降价,汽、柴油价格分别下调395元和400元;5月10日第三轮小幅上涨,汽、柴油价格均上调了9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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