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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说清楚”,许霆求旧案重审 |
◎受到新加坡网友的触动,制作幻灯片解构当年案情 ◎代理律师表示,广东省高院能否重审目前尚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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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五年,因ATM机故障取款17万余元而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许霆,刑期已满,重获自由。5月22日向记者表示,他已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期待法院能就他犯盗窃罪一案进行再审。省高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许霆申请再审一事不作回应。 案情回放 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时许,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许霆发现,取出人民币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随后,许霆先后取款多达171笔,合计人民币17.5万元。 2007年4月24日,许霆辞去其在广州的工作,携款潜逃。一年后,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捕归案。 2007年11月29日,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同年12月,许霆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和争议。 2008年1月14日,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许霆5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退赔其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173826元。许霆不服提起上诉。 2010年7月30日,许霆假释出狱,2012年5月底假释期满。 2013年春节过后,假释时并不赞成申诉的许霆,却委托律师正式进入申诉阶段。许霆案从开始到其出狱,一直备受媒体界和司法界关注,甚至成为这类案件的代名词。 2013年5月13日下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他要对当年的案件提起申诉,要求重审。 几经思虑申请再审 2010年7月,在狱中度过三年多之后,许霆假释出狱,回到山西临汾老家。后来,在江苏常州一位老板的邀请下,他在一片约1000亩的紫薇园里忙活着栽培、嫁接、造景等。 5月22日,许霆告诉记者,他已于去年11月娶妻,妻子是老家本地人。生活逐渐安定下来后,“三十而立”的许霆仍然没有忘记自己被判盗窃罪的经历。他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经历不仅引发了立法层面的讨论,而且法官在审案、判案过程中,也开始把民意、舆论的力量考虑进去。经过思虑后,他决定申诉。 5月13日下午,许霆已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在申请书中,许霆认为,法院在此前的判决中“混淆了转账卡与储值卡的概念”,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另外,主要证据“账户流水清单”使用不当,该清单是在程序故障状态下生成的,记载的并非许霆真实的取款交易,不能视为有效的财务凭证。 受网友新观点触动 触动许霆申诉的是一封来自新加坡的“私信”。2013年年初,许霆的微博收到了一封私信,来信是一位新加坡网友。信中,对方说他曾经在香港和新加坡的银行系统工作过,对这个案子有自己的看法。而正是与这个网友的接触,让许霆长久迷惑的那个结松动了。 在这位网友看来,许霆案的本质是银行卡和银行审核。许霆所持的银行卡不是储值卡,而是银联卡。银联卡关联的是一个银行账户,没有储值功能,仅作为记录和统计交易的凭证。虽然许霆取款时余额不足,但实际办理的取款确是1000元,账户中就要如实记为“取款1000元”。若因程序故障错记了交易,银行发现错误后应当更正账户记录。银行实际上是自己记错了账,导致给一张余额不足的银联卡多发放了款项,这种关系是银行和储户的债务关系,银行误将一张不能透支的银行卡进行了透支。而银行所谓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仅是一种用户体验,实现方式是银行拒付透支取款的请求;若银行因错未能拒付透支取款,也就无法避免借记卡账户透支。“如果银行审核的人或设备出了错,只要你提供的资料没造假,没有主观恶意,这就是银行的失误,不是个人的盗窃。” 许霆从未想过如此来分析案情,此后,他开始在网络上与不同领域的金融机构人员交流,他和网友一同绘制了PPT幻灯片,用法律一步步解构自己的案情,前后修改20次后,许霆觉得,这个道理他“弄清了”,也能给更多的人讲明白了。 他想搏出一个意义 提出申诉后,许霆没想到的结果是一片反对声。 家里人都反对,说安安稳稳过日子就行了,干吗还要折腾,连当年力主申诉的父亲也不看好。相比家人的反对,其他人的质疑声显得声响更大,有的人认为许霆从无期判成5年,又提前假释出狱,现在“申诉”是“不知足,没完没了”,也有人认为,许霆是“想靠申诉获取名利”。 在许霆看来,申诉的意义不是为了获得赔偿,甚至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申诉费那么大劲,对我来说没有意义。但我感觉这个(申诉)对于法律界,对于社会上很多关心这个事的好心人,对他们来说是有意义的。这个事情到现在没有一个定论,以后类似的事情人们也不知道法律的对与错。就像我和网友们的交流,出现了这样新的观点,我想把事情说清楚,我就来搏一下,四两拨千斤,搏成了就成了,搏不成就算了,这个事件是个公众事件,我自己明白了,也要大家知道真相。” ◎代理律师 能否重审尚不确定 2013年春节后,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许霆委托,派黄智鑫律师代理许霆案,许霆案进入申诉阶段。在申诉书中,许霆根据之前与网友多次沟通后得知的法律依据,要求案件重审。 黄智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将“刑事再审申请书”递交至此案件的终审法院广东省高院后,法院给其打来电话,口头告知让其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广东省高院的理由是“这个判决是最高院核准的”。对此,黄智鑫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 “广东省高院是终审法院,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这种申诉是由终审法院处理的,所以我们不同意他们的说法。我已经交了一份代理意见到广东省高院了,如果有必要,也是由他们(广东省高院)层层向最高院汇报,而不应该由我们去直接向最高法申诉,这不符合刑诉法规定。”黄智鑫说。 他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也不构成犯罪,刑法最基本的原则是罪由法定,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最基本的刑法原则。 黄智鑫认为,不受理的可能性是非常低的,因为申诉是有法律明文规定要受理的。受理申诉后能不能让法院决定重审这个案子,就不好说了,受理到结果之间还有一段距离。 ◎业内声音 再审改判概率极低 许霆案发生后,一时成为中国司法界的著名案例。在互联网上,法律界、金融界、传媒界对这个案件从各种角度都有各自的解读,也在众多网络论坛中形成了各自的阵营。 对于申诉后能否被法院立案的问题,许霆称没有给出明确的估算。 5月22日,记者联系上广东省高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对许霆申请再审一事不作回应。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丁一元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根据他二十多年的从业经历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刑事案件上诉后获得改判的可能性介于10%-20%之间,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刑事裁判进行再审改判的概率不到5%,而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无罪的比例不到1%。 本报综合《山西晚报》、《羊城晚报》、《法制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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