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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游”这坑,你掉过没有
201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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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游”这坑,你掉过没有
  “五一”期间,青州市泰和山风景区吸引了不少外地旅行团。



◎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实施,以规范旅游市场 ◎不少市民上过“零负团费”的当,相关法律出台受欢迎
  面对旅游市场上的“零负团费”陷阱,不少游客上当受骗。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并将于10月1日实施。首部《旅游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旅游业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其中,对“零负团费”现象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最高可被罚款30万元。记者在城区调查了解到,不少市民都有“零负团费”的遭遇,尤以中老年人居多。对此,业内人士进行了分析。

案例
免费参团游威海 被迫购买保健品
  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市民都有“零负团费”的遭遇,尤以中老年人居多。家住奎文区樱园小区的郭女士就曾有过被迫购物的经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那以后,郭女士对报团旅游都会格外谨慎。
  郭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在小区内的一份旅游宣传单页上看到“免费威海二日游”的字样,很感兴趣。随后她电话咨询时,工作人员也承诺所有费用全免。于是,郭女士又找了两位朋友一同报名参加了。
  一同前往威海的游客大多是中老年人。途中导游不是向他们介绍景点情况,而是一再推销一种用海参制成的保健品。到达威海后,导游先带他们免费泡温泉,次日,便带他们来到一个海参制品生产基地,介绍产品功效及养生知识。“讲完课后,导游就不断怂恿大家购买。有几个不想买的,导游就一直做工作,说带大家免费玩免费吃喝,多少也得买点。最后大家被说得不太好意思了,就每人买了一些。”郭女士说,她买了两盒胶囊,总共花了1000多元。

不购物不让游玩 还得听冷言冷语
  老家河南、现在潍坊城区工作的刘国伟对记者说,今年“五一”前夕,他年过六旬的母亲花200元报了一个“北京三日游”的旅行团,咨询时旅行社工作人员承诺中途绝不收取任何费用。结果,到了北京之后导游就动员游客购物,不想购物的游客就不让跟随大家一起游玩。“我母亲还有另外几位游客由于不想购物就被导游留在了宾馆。导游不仅不带他们出去玩,态度还相当恶劣,冷言冷语让老人们很恼火。”刘国伟说,不少旅行社打着低价团的名号,暗地里存在不少猫腻,尤其是老年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家住高新区华都小区的市民姚春华告诉记者,去年她跟朋友去海南游玩的时候也被宰了一回,买了好多水晶,回来发现全部都是假的,想退都退不了。此后她再也不敢跟团旅游了。“《旅游法》的出台,不仅可以很好地规范旅游市场,对我们众多的游客更是一种保护,以后我们在维权方面就有法律依据了。”姚春华说。

何谓“零负团费”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在“零团费”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高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游客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多。
  如果市民选择了这样的旅行团,直接后果就是旅游质量得不到保证,行程缩水。购物店漫天要价、以次充好时有发生。结果不仅玩得不舒心,吃得不顺心,买回来的东西还不放心。

 手段
低价吸引人用购物填坑
  海南一旅行社的刘经理主要负责潍坊的旅游市场。他告诉记者,“零负团费”现象在海南当地的地接社中体现得很明显。最近几年各种新的旅行社层出不穷,而当地的旅游市场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瓜分一块蛋糕是很难的。所以,就有一部分人开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通过低价来吸引客源,然后再通过唆使游客购物来弥补团费的不足。
  “海南是一个重要的旅游城市,当地正规的旅行社客源非常稳定,团费价位也比较高。一些新的或者小的旅行社要想在旅游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只有通过降低价位来吸引客源,之后再慢慢填坑。降低的这部分钱,旅行社不可能从自己的腰包里掏,肯定要转嫁到游客身上。带游客到一些购物点,引诱鼓动他们高价购买一些纺织品或者是假冒伪劣产品,从中谋取利益。”刘经理对记者说。
  刘经理还提醒广大游客,在选择组团社和地接社时,一定要认清自己的需求。买东西可以讲价,一元钱的东西可能花九毛钱就能买到。但是旅游行业是讲不了价的,省下一部分钱,服务质量就会打折扣。

 分析
激烈竞争催生不当手段
  嘉华国旅潍坊分公司总经理孙爱民告诉记者,近几年旅行社越来越多,恶性竞争环境使得“零负团费”现象越来越严重,旅行社的短期行为、旅游者图便宜,都是“零负团费”存在的重要原因。首部《旅游法》的出台对正规的旅行社来说是一种保护,可以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
  “很多游客都存在一种图便宜的心理。比如北京四日游有260元和500元两种选择,大多数游客会选择260元的旅行团,而根本不会考虑260元到底够不够旅行社的成本。”孙爱民说,一些旅行社为牟取利润,将旅行团层层承包,或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租借给一些没有资质的“黑旅行社”甚至个人,也是“零负团费”存在的原因之一。
  潍坊康辉旅行社总经理黄瑜也表示,《旅游法》出台后对正规旅行社来说无疑是件好事。旅游行业内之所以会出现强迫购物等乱象,主要是由不正当竞争引发的。“现在旅行社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旅行社为了招徕顾客,便采取了降低价格和强迫购物的办法。这种行为对于旅游市场的发展非常不利。”黄瑜说。

 应对
规范市场还需游客配合
  记者了解到,作为旅游业顽疾之一,“零负团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还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市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游客,出游前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合法旅游合同,保护自己合法的旅游权益。
  在新出台的《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旅行社违反上述规定,将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虽说,针对‘零负团费’问题,新出台的旅游法已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但仍需要游客的大力配合。首先,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不要盲目贪图便宜。其次,在出游时务必认真签订合法的合同。最后,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向当地旅游部门进行反映。”市旅游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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