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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私藏仨油罐,偷卖柴油 |
◎该加油点设在昌邑206国道附近,没有手续且无防护措施 ◎不到半年销售柴油七万公斤盈利近三万元,目前已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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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邑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围子街道有人私设柴油储存经营点。5月27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加油点不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更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给周围居民带来严重安全隐患,遂当场决定对该加油点进行查封。经调查,经营该加油点的王某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竟非法存储销售柴油7万公斤,非法盈利近3万元。
近日,有群众向昌邑消防大队举报称,有人在昌邑市围子街道一栋平房内私设了一处柴油储存、经营点。接到举报后,5月27日,昌邑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非法加油点位于206国道北侧,毗邻农村住户,共有四间平房,房子内部放置着大量油桶和一台自制加油机。在房子西侧有两个地下和一个地上油罐,储量均为10立方米,内部均盛有柴油。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加油点不仅未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更是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执法人员进入储存、经营柴油的平房内,发现现场储存的柴油约有一吨,平房内的电线随意悬挂在输油管附近,距离不足20厘米。加油现场的房屋外堆放着大量存油的油桶,输油管也是随地乱扔,整个加油点没有任何消防器材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加油点工作人员与油品“同吃、同住”,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当场查封了该场所。 经调查,该加油点原系王某与他人合伙经营,合伙人退出后,由王某独自继续经营,主要将柴油卖给附近村民和过往的运输司机,今年不到半年的时间内非法销售柴油7万公斤,非法盈利近3万元。 按照相关法规,经营汽、柴油加油站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而该加油点经营人在利益驱动下,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没有取得审批手续和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路边办起了非法加油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本报通讯员 刘晓明 王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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