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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获悉,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10]30号),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以“建慈善之城 享幸福潍坊”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 该活动坚持扶危济困原则、依法组织原则和坚持自愿原则。募集对象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含各类企业)及干部职工,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城乡居民)。原则上,个人捐赠数额不低于1天的收入,盈利单位捐赠数额不少于1天的利润,机关和事业单位捐赠数额不低于1天的办公经费。力争每个社区慈善工作站募捐数额不低于8000元,每个镇(街道)慈善分会募捐数额不低于10万元。提倡和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采取现金捐赠和设立基金两种方式。2012年度纳税前200名的企业,应积极为慈善基金的设立做出贡献。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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