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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计划8年内取消排污特权 |
初步列出大气改善时间表,2020年实现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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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5月28日下午,山东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山东省计划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同时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衔接。 据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介绍,2010年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8.1万吨,高居全国第一位。到2012年,全省SO2、NO2、PM10年均浓度虽然较2010年有了不小的改善,但距离公众对良好空气质量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规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分三期实现。第一期时间跨度从2013到2015年,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第二期从2016到2017年,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35%左右;第三期从2018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基本达标,空气质量达到比2010年改善50%的目标。 同时,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标准。目标是采取环境目标倒逼机制,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和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谢锋在发布会上透露,这6项标准已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分四个时段逐步加严。第一时段,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依据省内较先进的技术确定排放浓度限值。第二时段,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依据省内最先进的技术确定排放浓度限值。第三时段,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依据国内最先进的技术进一步加严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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