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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4日,本报A9版以《四次仨价,停车收费像弹簧》为题,报道了市房产交易中心所处的虞河路西侧停车场收费,与该停车场公示出来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不一致问题。28日,记者了解到,停车收费牌已更换,小车白天收费为4元/次。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根据规定,潍坊市城区停车白天的收费为4元/次、夜间收费为3元/次。至于收费公告牌上为什么会写着停车收费2元/次,工作人员解释说可能是在更换收费公告牌时没有对牌子进行更换,造成市民对收费标准的误解。 5月28日下午,记者再赴此停车场,发现此处停车场的公示牌已进行了更换,更换后的公示牌上标明小型(含)以下客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微型作业车白天4元/次,夜间3元/次。另外,市房产交易中心办公楼东侧马路牙子以上的广场停车不收费。 (见习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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