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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 5月28日,新浪微博网友“长春您好”在微博中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楼内电梯前贴出“生死状”:“凡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引来很多网友的关注。 该告示写道:“由于我院电梯使用年限较长,随时会发生故障。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有事走楼梯。对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配合。” 对此,龙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宣传科邓伟回应称:“电梯前的这则告示是若干年前贴上去的,院里领导在外地开会,相关事宜他们并不清楚,需要向领导请示后才能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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