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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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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认定开始



  本报讯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于2013年起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师范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政策有所调整。5月27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流程。
  认定对象为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和由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认定条件包括,必须具备《改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等。
  根据认定的要求,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相应学段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09年及之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我省2013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7月15日,其中网络报名开通时间为6日1日-7月10日。       (记者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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