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6月4日专电 以“差评”威胁网站店家,潘某近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000元。 2012年9月16日,潘某女友小陈在某购物网站化妆品店购买了一瓶洗发水,给了店家一个“中评”。 化妆品店老板杨某知道后,便通过QQ与潘某取得联系,请求其撤销投诉。潘某见状,便趁机向杨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杨某怕影响网店的生意便将5000元汇给了潘某。 两天后,他又用另一个QQ号与该网店老板联系,让其再赔偿3000元。店主立即报警,警方在潘某住处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