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版面导航 |
第A01版
要闻 |
第A02版
新闻评论 |
第A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
|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刘女士通过网上房源租房,未看对方身份和房产证件 ◎业内人士称发布网络房源信息无需审核,难保真实性 租房子很普遍,但可得多长个心眼,近日,市民刘女士就遇到了“二房东”。6月10日,刘女士向本报反映,今年5月份,她通过网站上的租房信息租了一套房子,可是没想到“二房东”收了5000元后,就联系不上人了,好在最终在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把钱要了回来。刘女士想提醒广大市民,租房时一定要察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防止上当受骗。
租房遭遇“二房东” 老家菏泽的刘女士曾在潍坊上学,毕业后就留在潍坊工作。今年5月份,刘女士的朋友也来潍坊工作,让刘女士帮忙租房子。考虑到去中介还要支付数百元的中介费,刘女士就在网上寻找房源。通过某网站的租房信息,刘女士找到了一处比较中意的房子,房子位于市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小区,刘女士通过网上所留的电话联系了房东,并约好在5月17日看房。 5月17日看完房子之后,她觉得房子很干净,就约定第二天签订租房协议。“当时房东问我要租多久,如果是半年的话每个月800元钱,如果一次付清的话还可以免去物业费。我觉得房子比较合适,房租也不贵,跟朋友商量一番后就决定交上半年的房租,于是交了4800元房费和200元的电费。”刘女士说。 刘女士介绍,当时签订租房合同时,她们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等证件,但是房东表示没带身份证只有驾驶证。于是她查看了房东的驾驶证,并偷偷拍下了驾驶证号码。 “搬进房子之后,因为里面的家具不多,我们想让房东给添置一张茶几,于是我给他打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接下来的几天,我又打了几次还是无法接通。”刘女士对记者说,她越想越不对劲,就拿出当初用手机拍下的驾驶证发现,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显示此驾驶人年龄是50岁,与当初和她们签订合同的“房东”年龄根本不相符,这时候她们才意识到遇到了“二房东”,无奈之下报了警。 民警帮忙挽回损失 刘女士把所拍的驾驶证信息提供给了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民警,信息显示是驾驶人在寿光市,也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但是驾驶证上的人跟“二房东”并不认识,就这样唯一线索中断了。 刘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寻找“二房东”,她们通过多方途径联系到了房子的真正主人李女士。从李女士那里得知,那套房子租给了一名姓郭的南方男子,每个月租金900元,当时郭先生来租房子时,曾到附近的银行取过款。 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办案民警王振警官告诉记者,他们通过李女士提供的信息,通过对银行卡号查询,找到了郭先生。经询问得知,当初郭先生是替朋友王某租的房子,对王某又将这套房子租给刘女士一事,他并不知情。 王振警官还告诉记者,目前郭先生已经替王某偿还了5000元钱,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网络租房风险较大 “我当时租房的时候就是没有从正规的房产中介寻找房源,而且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有索要对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这样才让对方得逞。我想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察看房东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等证件,防止上当受骗。”刘女士说。 记者利用网络搜索发现,在很多网站上都有房产中介以及个人发布的房屋出租信息,其中个人发布的信息无须中介费用,且房源租金便宜。随后,记者也试着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房源信息,记者发布的这条房源信息无须审核就可以通过。可见,网上发布的个人房源信息无法保证真实性。 潍坊鑫锦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客服部负责人郝承鑫告诉记者,网络租房风险较大,因为信息量太大,且真假难辨,缺乏有效的鉴别机制,租赁人容易上当受骗。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会有比较严格的合同范本,要求租赁双方提供身份证,房东还需提供房产证,如果房东不能到场,租房者要提供房东签名、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且租赁合同中也会特别注明房客没有转租权。 本报记者 花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