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动维权盯紧恶意欠薪 |
潍城区人社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维护劳动者权益 |
|
本报讯 6月9日上午,通过邀请区公安分局干警现场办公、联合办案方式,潍城区人社局成功处置了3起拒不配合劳动监察执法案件,为10余名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今年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出台以来,潍城区人社局多次邀请治安大队干警到现场办公、联合办案,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工作人员介绍,《解释》出台后,潍城区人社局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探讨案件移交的程序、标准等细节问题,为案件移交做好准备;就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不配合调查和拒不接受询问的现象进行商讨,建立了两部门现场执法、联合办案机制,为迅速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本着“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的原则,在案件调查核实后,潍城区人社局将拒不履行责令改正的案件移交至区公安分局,由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案件及时快速解决。2013年春节临近,某监理公司拖欠6名职工工资,并且不配合相关调查,存在恶意欠薪的嫌疑,为此,将案件按照要求移交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两部门联合对用人单位施加压力,6名劳动者在春节前都领到了工资。 潍城区人社局积极与公安部门协商,探索两部门联动维权新机制,对那些尚未达到移交标准,但企业拒不配合的案件,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现场办公处理投诉案件。2013年5月,某单位拖欠5名职工工资10万余元,多次与该单位做工作无效情况下,人社局邀请公安分局干警到现场处理该投诉,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此起纠纷。 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减少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阻力,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提高了用人单位遵纪守法意识。今后工作中,潍城区人社局还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拒不配合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的企业,宜移交则移交,宜执行则执行,宜联合办案则联合办案,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记者 赵春晖 通讯员 赵志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