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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厦门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国字头、民营加油站执行严厉新规,新规由厦门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6月9日开始执行。其中规定,个人一般不得购买罐装汽油,确实需要必须先申请、打购买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此外,全市各加油站严禁向无牌无证非法汽车和摩托车加油。摩托车加油需出示摩托车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经验证后方可加油。新规要求,汽油罐装零售业务仅限于中石化厦门公司、中石油厦门公司和其控股(含租赁)经营的指定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不得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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